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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驾驶港岛冲锋队警车的高级警员,3年前疑召妓惹上性病后,涉嫌非礼当时5岁的养女,先后将病传染妻子及养女。
警员早前被裁定1项非礼罪成,判囚两年,经上诉后本来脱罪,但案件经律政司取得指示后,11日在区院进行重审,并传召皮肤科医生作供指,涉案淋病经非性交途径传染机会微。
47岁的被告加入警队26年,现已被停职,事主则暂交托社署看管。他11日否认在2005年7月初至8月3日,在寓所非礼一名女童。
香港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皮肤科主任顾问医生卢干刚,11日为案件担任专家证人时指,感染淋病的一般渠道是经由性接触,而病菌生命力脆弱,很少听闻病菌依附在衣物上而让人感染,虽辩方曾指事主或被染菌的毛巾染病,但卢医生指个案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