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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参加生日聚会坠楼身亡引发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15:28  法制与新闻

  为了庆祝同学生日,7名高中学生结伴到一家酒吧喝酒助兴;为淋漓畅饮,他们从下午2时一直喝到晚上9时;为琐事发生口角,一名女学生意外坠楼身亡;为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女生父母愤而将酒吧老板和“酒友”们告上法庭。

  郭丛生 孙素平/文

  参加同学生日宴会  不想意外坠楼身亡

  2007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六。春节喜庆的氛围,依然笼罩在全国旅游名城河南省登封市上空。

  吃过中午饭,父母外出走亲访友,正在家看电视节目的张姣突然听见一阵敲门声。

  张姣极不情愿地起身打开了家门。

  “姣姣,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准备邀请几位同学在市区一家酒吧庆贺一下,你也一起去吧!”来人发出了邀请。

  今年刚满17岁的张姣,就读于登封市某高中,来人是她的同班同学王甜和李贝。平日里,她们关系很好,因而当王甜发出邀请后,张姣没来得及告诉父母,便欣然同意前往。

  王甜邀请同学们前去聚会的酒吧,位于登封市北环路一个不起眼的地方。酒吧老板王海标,虽然不到40岁,但颇有经商头脑。近年来,他凭着“酒好不怕巷子深”的理念,靠热情耐心的服务,招揽了不少顾客,生意蒸蒸日上。

  且说王甜、张姣和李贝在蛋糕房花88元购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后,先期到达了酒吧。紧接着,王甜邀请的其他好友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4人,也陆续来了。

  在大家“祝你生日快乐”的祝福语之后,王甜首先举起了酒杯,感谢大家的捧场。随着优美的音乐声,7位同学笑声阵阵,碰杯连连,不到2个小时,就喝光了20瓶啤酒。

  由于喝酒过猛,王甜、张姣和李贝3位女同学已有醉意。但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4位男同学却意犹未尽,只想一醉方休。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下,7个人又连续喝了10瓶啤酒。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酒吧老板王海标却没有出面制止。

  晚上9时许,在众人的提议下,服务员又将6瓶啤酒摆在了桌面上。7个人再度起身碰杯。这时,张姣已喝酒过量,言语不慎,与一名男同学发生了争执,现场气氛顿时紧张。

  由于室内空气燥热,加之为口角的事情生气,张姣不顾众人劝阻,起身坐到了窗台上“吹风”。不想这扇窗早已被人打开,醉意朦胧的张姣往后一靠,只听一声尖叫,就头部朝下从二楼坠落下去。

  意想不到的悲剧瞬间发生,王甜等6人一下子从醉酒中惊醒了。他们赶快叫来酒吧老板王海标,众人合力将张姣送往医院。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张姣伤势过重,医生虽然尽力救治,10天后,张姣还是离开了人世。

  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经过现场调查作出结论:王海标经营的酒吧窗户有缺失,且没有安装防护网,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张姣坠楼死亡。

  父母依法替女鸣冤  涉案人员相互推诿

  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儿瞬间失去生命,这让张姣的父亲张顺和母亲周容十分悲痛。他们认为,王甜、李贝、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以下简称王甜等6人)身为张姣的同学和朋友,在明知她不能喝酒的情况下,仍让其饮酒,且在其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制止不力,因此对张姣之死负有赔偿责任。王海标作为酒吧经营者,因管理不善,且没有提供合法安全的消费场所,对张姣之死同样负有赔偿责任。

  为此,张顺和周容曾多次找到王甜等6人及王海标要求赔偿损失,但他们不是相互推诿,就是称自己没有责任。万般无奈之下,张顺和周容愤然将王海标及王甜等6人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7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延期审理,最终于2008年5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庭审中,针对张顺和周容的诉讼请求,被告王海标说明了自己不愿赔偿的5条理由:一是自己租赁的楼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建筑设计要求,经营场所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王甜等6人明知张姣不能饮酒,不但不制止,反而劝酒,最终因保护不力导致张姣坠楼死亡,所以他们才负有赔偿责任;三是张姣的过错,是导致其死亡的重要原因;四是张姣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应对张姣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五是自己作为一名经营者,已经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综上,王海标请求法院驳回张顺和周容对他的诉讼请求。

  王甜等6人则异口同声地辩称:我们在喝酒过程中都是随意喝,没有人劝酒。张姣怎样坠楼,我们不知道,与我们无关。我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应驳回张顺和周容的诉讼请求。

  对于王海标、王甜等6人的说法,张顺和周容很难接受。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他们向法庭提供了公安机关出具的结论、抢救女儿花去的费用等证据,以此证明王海标、王甜等6人对张姣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赔偿损失更是理所应当。

  由于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且均不愿意接受调解,主审法官只好宣布待合议后,择日另行宣判。

  法院判决均有过错  造成损失责任分担

  经过数次认真研究,2008年7月2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该院认为,张姣作为未成年人且正处于在校就读期间,进入酒吧并且大量饮酒,自己不慎坠楼,造成死亡,原告张顺和周容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未能依法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故应对张姣的死亡承担40%的责任。被告王海标作为酒吧负责人,未严格执行对未成年人禁止进入酒吧的规定,并且未履行确保服务安全的保障义务,应对张姣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被告王甜、李贝、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等6人作为张姣的酒友和同行者,在与其共同饮酒之后,就负有相互扶助、照顾、相互保障安全的行为义务。而他们在明知张姣醉酒的情况下,却没有积极履行这一作为义务,故应对张姣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按公平原则平均承担即各承担5%。因6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法院同时认定,原告之女张姣应得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原告本人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为7.2万元,被告王海标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为5.4万元,被告王甜、李贝、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共同承担的赔偿数额为5.4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海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赔偿原告5.4万元,二、被告王甜、李贝、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各赔偿原告9000元,共计5.4万元。三、本案受理费2300元,被告王海标承担1150元,被告王甜、李贝、赵强、孙峰、石龙和何飞共同承担1150元。

  警钟常鸣:让学生远离酗酒危害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而商务部先后制定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

  令人忧虑的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的法律法规虽然先后出台,但未成年人到商店买酒、去饭馆喝酒现象仍然难以遏制,未成年人因酗酒受伤和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个个稚嫩的生命随 “酒”消逝令人惋惜,酗酒之风对校园文化的侵蚀则更加让人焦虑。成人世界里的酒文化,为什么会在孩子们中间大行其道?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走访了部分学校的老师和学生。

  某中学一位张老师向笔者透露,他所带的班级里共有58名学生,而有过饮酒经历的男生竟然占到一半以上,女生中也有1/3曾经喝过酒。去年7月,在送走上批毕业生后的一次全班聚会上,张老师惊讶地发现,与他相处近3年的学生中,竟有着如此多的“喝酒高手”,就连班级里一个看似文弱的小女生也一连喝了3瓶啤酒,频频向老师举杯,而且面不改色,不由张老师连连咋舌!在师生空前“亲热”的气氛里,一个调皮的男生笑着泄露天机——全班没喝过酒的同学屈指可数,经常喝醉的更大有人在,这些在学生中间已是公开的秘密,只不过瞒了张老师一人而已。

  学生们为什么频频出入酒馆,甘愿与酒精为伍?在随机走访的6位学生中,一位学生对喝酒似乎感到颇为无奈:“别人过生日,连女生都跟着干杯,你说你喝不喝;别人过生日,你去喝,你过生日人家才能来捧场;再说,也只有说同学过生日,家里才会给钱,才可以不回家吃饭。”

  笔者在一位家长那里对此话得到了印证。“现在孩子都是独生子,一个人在家挺寂寞的,父母都希望他们能多交几个朋友,能多参加几次‘宴会’与别人交流,所以每当孩子提出这种要求时,当父母的还是乐意支付这笔费用的。”

  一方是孩子为“交友需要”言之凿凿,一方是家长为“满足需要”心甘情愿,看似合情合理,然而,这样的“尺度” 并非每个孩子和家长都可以把握好。

  一位老师对笔者讲到这样一件事:“有些家长明知道自己的孩子年纪这么小就开始喝酒,不仅不制止,反而一味地纵容。有一次,我班里4个学生下午没来上课,有人说看见他们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喝,我立刻就赶了过去。到那里一看,果然,4个学生都在,外加一个中年男子,几个人喝得正高兴呢。我上前询问,才知道他们是在为其中一个学生庆祝生日,而那个一起痛饮的男子,就是该学生的父亲。正在这时,那位父亲接了个电话,说是单位有事找他,随后拍出500元钱对儿子说:‘儿子,爸有事先走了,给你500块钱,把老师陪好了!’然后扬长而去,看得我目瞪口呆。”

  据笔者了解,在学生中间最主要的喝酒理由就是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当然,像上述那位家长的行为并不多见,然而却十分鲜活地反映出家长们在孩子喝酒问题上的认识误区。曾几何时,所有的家长们对孩子吸烟深恶痛绝,对孩子手指或嘴角残留丁点儿烟草味十分敏感,而如今的少数家长们却对孩子喝酒表现出了空前的“宽容”,也有一些家长虽感不安,但在教育方式上却极不得法,或暴力阻止或无奈妥协,结果适得其反。

  针对上述情况,不少学生家长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和禁止未成年人饮酒的法律,让孩子远离酗酒危害,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温暖、没有被酒精所浸染的安全环境。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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