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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刘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歌手屠洪钢未能如约提供房产证,导致买房人毕先生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朝阳法院昨日一审认定屠洪钢违约,判令其在已返还定金30万的基础上,再返还30万元。
今年1月,毕先生与屠洪钢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屠洪钢将朝阳区清境明湖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他,他向屠洪钢支付定金30万元;如果屠洪钢没有按协议约定期限提供房产证,他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在毕先生支付定金后,屠洪钢却始终不向他提供房产证。经多次催促无果,毕先生向屠洪钢提出解除合同,但屠洪钢只返还了30万元定金,却拒绝支付另外的30万元。
屠洪钢的代理人在开庭时表示,屠之所以无法提供房产证,是因为开发商把房产证丢了,因此责任在开发商。庭审中,屠方还提交了一份由北京南湖花园公寓有限公司出具的函件,称该公司正在为屠洪钢补办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约6个月。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毕先生与屠洪钢签订的协议已约定双倍返还定金的条件,现屠洪钢未能如约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