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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商被判重婚罪案二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3日02:1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出版家贺雄飞被妻子自诉重婚罪,一审获刑后,他上诉称无罪。妻子认为一审判刑过轻也提出上诉。前日下午,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2004年初,贺雄飞的妻子向大兴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刘某称,与贺雄飞办理离婚期间,她发现贺与关某同居,二人在亲友面前还以夫妻关系自居。刘某同时起诉了关某。

  今年4月,贺雄飞被大兴法院一审以犯重婚罪判拘役6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

  大兴法院认为,刘某的证据能够证明贺雄飞与关某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贺雄飞的邻居也公认他与关某是夫妻关系。

  一审宣判后,贺雄飞上诉称刘某的起诉理由纯属编造,自己应当无罪。刘某也提起上诉,认为判得过轻。

  案件审理过程中,2004年3月,刘某得知关某住址,和二哥前往想拦住关某,其二哥被贺雄飞的外甥开车轧死。2005年,贺雄飞的外甥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审开庭时,刘某提交了新的证据,其中有3张贺雄飞与关某的合影。贺雄飞要求说明照片来源。

  看到刘某没有反应,法官也要求她说明来源,以证明来源合法。

  刘某沉默一会,说是女儿拿给她的,之后哽咽着说,担心贺报复女儿。

  辩论阶段,贺雄飞读了10多页的辩护词,称自己无罪,并表示将把辩护词贴到博客上。轮到刘某发表意见时,她又沉默一会,表示没有意见可说。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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