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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团伙59次偷电缆6次抢劫 首犯获刑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5日00:55  生活新报

  昨日,沾益县法院少年庭对一特大青少年团伙案作出一审宣判,该团伙共59次盗窃通讯电缆和6次实施抢劫犯罪。鉴于具有尚不满18周岁等情节,该团伙首犯被数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19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通讯电缆屡被盗

  2006年11月18日凌晨,曲靖市西山开发区白泥村价值3180元的120米100对通讯电缆线被盗;一月后的12月17日凌晨,麒麟区红庙村价值1161元的40米100对通讯电缆线被盗;当月24日凌晨,红庙村对面高速公路侧边价值812元的30米100对通讯电缆线被盗……

  据法庭查明,仅在白水电厂围墙附近,胡某等就连续9次盗窃价值5万余元的2290米通讯电缆线;在曲靖电厂收费站附近小山或河边等地连续作案10次;在沾益县白水镇小塘至大塘线路及白水镇尖山砖厂、附近小山连续作案11次;在马龙县通泉镇附近附近的花柯至大海哨松林、阳光加油站附近连续作案13次…….法庭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期间,被告人胡某等7个青少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各自之间合伙或伙同他人分别流窜至曲靖麒麟区、马龙、沾益县、宣威市和玉溪市新平县等地大肆盗窃通讯电缆,其中胡某作案48起,盗窃物品价值20余万元,刘某作案22起,价值9万余元,崔某作案20起,价值9万余元,徐某作案17起,价值9万余元,马某作案21起,价值6万余元,马某某作案20起,价值6万余元,杨某作案一起,价值7000余元。

  大白天拦路抢劫

  2006年11月11日14点30分许,胡某等7人流窜至曲靖西山开发区大花桥老铁路上,将经过该处的王先生一家三口拦下,抢走现金1300余元及两部价值600余元的手机。同年12月21日下午,胡某等4人在西山区一山路上抢走郑先生现金190元及一部价值575元的手机,并致郑先生轻伤。法庭查明:从第一次抢劫至2007年1月9日期间,被告人胡某等还各自合伙或伙同他人窜至曲靖市西山开发区等地实施抢劫,其中胡某抢劫6次,杨某抢劫5次,刘某抢劫4次,崔某抢劫2次,徐某抢劫1次,五被告人抢劫的物品价值均为数额较大。

  法庭同时认定,7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为22岁,最小的仅17岁,鉴于马某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胡某和崔某的立功表现等情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9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徐某、崔某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6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一位法官说,从曲靖市近两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表现上来看,当前青少年犯罪出现临时起意、结伙作案比重大,单纯模仿,导致犯罪、小事酿凶案的多等特点。

  区倚 首席记者 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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