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家属要求法院对血案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5日01:14  生活新报

  为抚养孩子打了3场官司

  在小露随其生母段天芳共同生活10年中,由于段天芳无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抚养孩子越来越困难。段天芳不得已找到徐家贵商谈是否支付部分小露的抚养费,不想,徐家贵以小露不是他的孩子为由一口拒绝了段的要求。

  2007年,段天芳以小露的名义向昭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徐家贵是小露的生身父亲。

  同年10月17日,昭阳区人民法院经过亲子鉴定,判决确认徐与小露之间是亲生父女关系。

  随后,段天芳又与小露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徐家贵支付小露抚养费800元/月。本案经昭阳区法院审理,判决徐家贵(其月工资为2095元)支付小露400元/月的抚养费至18周岁。徐家贵不服,之后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然而,法院的判决虽然生效了,徐家贵仍然以“要么让孩子跟我过,她(段天芳)可以不承担抚养费”等借口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面对徐家贵的这种态度,段天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昭阳区法院执行局随后打电话通知徐、段双方进行于本月13日上午到执行局裁判庭,商谈和解执行。

  “我不知道他的心如此狠毒”

  段天芳说,事发当日上午,她和其妹妹段天燕到达执行局时,徐家贵等3人已坐在裁判庭的沙发上。就在尤复云、李瑞两位法官正在说服徐家贵支付小露的抚养费时,徐忽然与她争吵起来,之后突然站起来当着所有人在她的头上打了两拳。此时距离段天芳姊妹俩到法院办公室大约只有10分钟。正伏案记录的尤法官见徐动手打人,立即站起来拉住徐左手,让他坐回沙发上说。可徐很快用右手掏出衣袋里的弹簧跳刀,首先在她的背部刺了两刀,接着又在她左腹部刺了1刀。

  段天芳接着说,见到她身上冒血,段天燕立即冲上来劝架,但很快和徐撕扯在一起。“妹妹可能就是那个时候被徐家贵用刀杀着的……我真后悔啊!我永远也对不起她!”

  “我真的没有想到他(徐家贵)良心会有这么狠毒!我怎么会跟这种人相处了11年……”段天芳说到这里早已泪不成声。 

  死者家属:法院要对血案负责

  此案发生后,尽管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在场的所有法官及时投身抢救伤者、制服犯罪嫌疑人徐家贵等工作,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公、检、法等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案的侦办此案,但死者家属一方仍然对法院是否对该案的发生负有责任等问题提出种种质疑。

  家属要求法院对血案负责

  前晚和昨日下午,记者两次赶到昭通市殡仪馆,段天燕的遗体安放在悼念厅里。她13岁女儿已经小学毕业,不停地为母亲烧纸,满脸泪痕。段天燕年过花甲的父母、姐夫以及20天前刚与她离婚的丈夫则躲在远处暗自抽泣。

  “我们不明白,已经两审判决过,并且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的案子,为什么还要通知他们去和解?如果法院不这样做,是不是就没有今天的事?”段天燕的姐夫毛家新哭着追问记者。“法院应该对段天燕的死和段天芳的伤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我们决不答应!”段天燕的父亲段正洪老泪涕横流地说。

  “我妻子是一个非常贤惠的人,人也很能干,我们之所以离婚,完全是为了娃娃读书呀!”段天燕的丈夫吴明荣忧伤地说,他之所以段天燕离婚是因为她的户口不在城市,而他们的女儿要想在昭阳区上好一点的学校,必须孩子的户口在城区,而他的户口正好在城里,离了婚后,孩子跟他过,户口就可以迁进城来。

  法院表示不可能负责

  昨日下午,记者针对家属的质疑采访了昭阳区法院新闻中心的王泉。

  “这个案子确实经过两审法院审理作出了判决,当事人也提出了执行申请。但是,该案属于典型的‘三养’案件,执行局首先对当事双方进行和解,如和解不了再作强制执行并无不妥。”王泉说,关于死者家属所说的法官不及时制止凶犯才导致第二人被刺身亡也不是事实。事实真相是,徐家贵要在和解中杀人,之前并无这种迹象,事发非常突然。事情发生后,留在裁判庭和同一楼层的法官积极制止事态,及时制服凶手,并对段天芳实施救治,这才使她避免了再次受到伤害,继而保全了她性命;至于法院下令让120将死去的段天燕拉往殡仪馆,可能是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警方让120将死者的遗体送到殡仪馆进行尸检,法院无权给120下达任何指令;法院在事发后没有让家属到现场,是按照刑侦民警的要求保护现场;至于家属称有法官说过,段天燕是被吓死或是不是突发心脏病的问题,他相信对死者的死因理应由警方来下这个结论,任何一个法官都不会说这种外行话。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 赵传灯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不支持 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刺死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