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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团伙涉及罪名12种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6日11:24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8月16日电 (记者梁娟) 记者16日从陕西省检察机关获悉,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日前对危害一方长达10年,涉及罪名多达12种,被告人数共计24人的一起涉黑案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介绍,汉中市汉台区农民郭万春等24人,先后在1997年、2003年注册成立了汉中市桥梁公司、万家信息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又虚报资本成立了汉中市天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并形成了以郭万春为组织者,徐丽霞、徐小军、殷静、张建国为领导者,刘晓平、赵惠琴、马纪顺等19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企业管理为模式,长期从事多种违法犯罪活动。

  他们长期从事合同诈骗犯罪活动,非法获利共计814万多元。其中以劳务输出为名诈骗群众9506人,骗取资金312.8万元。自2005年3月起,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高达5%、3%的月利率和逾期日罚款10%的标准非法高利放贷,与58名债务人约定贷款金额1156万多元,从中非法获利489万元,还持有债务人借据1597万元。在讨债过程中,采取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非法拘禁7人。

  同时,他们还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同行业多家信息公司进行排挤、打击,致使其中4家公司关闭;用非法所得在汉中开办了“温莎城堡”茶楼,以此作掩护招赌抽头,从2007年2月至6月,非法获利5万余元。

  郭万春等人涉黑案件侦破后,汉中市与南郑县检察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案组。最终对郭万春等2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高利转贷罪,非法拥有枪支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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