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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在拆迁现场刺伤居委会主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0日13:14   都市时报

  五华区大团山前所村正轰轰烈烈地进行城中村拆迁改造,然而就在拆迁现场,负责拆迁工作的大团山社会居委会主任范林华被人用刀杀伤了!昨天,这名凶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站在了五华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竟是一个年逾七旬的老人。

  在拆迁现场被七旬翁杀伤

  今年6月17日上午,五华区大团山前所村的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正式开始。五华区大团山社会居委会主任范林华正在指挥拆迁工作,现场一片繁忙的景象。然而谁都没注意,一位年迈的老人躬着腰慢慢靠近范林华,当走到范林华身后时,老人突然拿出一把三棱刀刺进了范林华的身体……

  老人当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大家急忙把范林华送到医院抢救。范林华第二天苏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因为刀伤到了肾脏,至今范林华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经法医鉴定,范林华此次损伤系左腰部至腹腔内贯通伤,左肾挫伤,失血性休克代偿期,此次损伤构成轻伤(甲级)。

  拆迁不满而动杀机

  杀伤范林华的凶手姓李,今年已71岁高龄,与范林华是同村人。

  对于老人为何要对自己下手,范林华也有些不解。“应该是因为城中村改造拆迁的事吧!”范林华说,之前他曾多次向李家宣传城中村改造政策,可李家人一直有抵触情绪,李某对他的工作有意见,产生了怨气。

  李老汉是否真因为对拆迁工作有意见才对范林华下手?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记录中,李老汉交代:动手是“公仇”加“私怨”,“大家对范林华都很有意见,觉得拆迁的补偿费低、不合理,我觉得范林华处理这事不公平,且2006年年中时,范林华的母亲曾打过我的妻子,所以我记恨他!”

  庭审:被告人打瞌睡险摔倒

  昨天上午,五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年逾七旬的李老汉在法警的搀扶下,颤颤巍巍走进法庭。

  检察机关指控:李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范林华也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并索赔25.7万余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对于拿刀刺伤范林华之事,李某一直声称自己年纪大,不记得了。庭审中,就在所有的人都全神贯注于此案时,精神状态不佳的李某竟打起了瞌睡而差点摔倒,把所有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以致在后面的审理过程中,法官不时中断庭审来叫醒他。最后,审判长不得已专门安排一名法警重点保护李某,在李某旁边守着,以防他打瞌睡时摔倒。

  辩护律师称此案纯属私怨

  昨天的法庭上,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李某伤人的动机并未如范林华所说是因为拆迁问题,“李家已签了拆迁协议,对拆迁并没有什么意见,这事应该说是个人恩怨,只不过事情刚好发生在拆迁之时。”

  对于李某拿刀刺伤范林华的指控,辩护律师表示没有异议,但认为李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且他现在已年过七旬,精神状态很差,没有完全生活自理能力,在看守所时都要安排专人照顾他,希望法庭对他从轻处罚!”

  经过上午的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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