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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用棍棒责打妹妹致伤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3日02:48  扬子晚报
姐姐用棍棒责打妹妹致伤被判赔偿
姐姐用棒子责打妹妹致其轻伤。 张叶 绘

  姐姐嫌妹妹做人不厚道,特别是对待老母的问题上不够大方,于是就教训起妹妹了,但妹妹不听,姐姐想起“棍棒下出孝子”,于是用棒子责打妹妹,没想到下手太重,妹妹被打成轻伤。被妹妹告到法院后,赔偿了4000元。

  何宁和何静是一对姐妹,何宁是姐姐,何静是妹妹。两个人都已经结婚生子,老母亲跟着何静过,赡养费一人一半。但何宁认为母亲的私房钱都补贴给了妹妹了,她应该少出点钱。但这些话她说不出口啊,于是她怎么看妹妹怎么不顺眼,经常无风起浪,责怪妹妹对母亲不孝顺。妹妹不服气,经常顶撞姐姐。今年1月的一天,姐妹俩又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吵了起来,何宁再次被妹妹顶得下不了台。何宁决定教训一下妹妹,当天下午,她带着根棍子找到了妹妹单位。姐姐教训到单位来了,何静很愤怒,对姐姐进行了猛烈的反击,于是二人打斗在了一起,何宁的棍子派上了用场,对着妹妹劈头盖脸地一通砸,将妹妹砸进了医院。何静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医院住了十几天,医药费花了几千块。出院后,何静将姐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0000元。

  何静认为,姐姐老是怀疑她从妈妈那里得到了很多财产,所以经常打骂她。而何宁辩称,妹妹说得不对,自己和妹妹是因为母亲的生活原因发生矛盾的。母亲给了何静很多钱,到头来,她竟不肯多贴一点赡养费,我讲了她几句,她竟然骂我,并先动手推我,为了给她教训,使她懂得做人做事的道理,我不得不对她敲几棍子。

  法院认为,姐妹理应和睦相处,为赡养母亲之事发生纠纷更应通过正常的渠道去理性解决,发生打斗显属不妥,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法院最终判决何宁赔偿何静4000元。

  朱道海 邓成彪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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