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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刹车失灵撞死老人 肇事者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01:02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闫海滨)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行至下坡路段时,与相对而行的老人相撞,造成老人受伤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是凤岗首宗非机动车撞死行人的案例。目前,肇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事故责任认定等也将随即展开。

  刹车失灵撞死老人

  8月21日早上6时35分,刚上完夜班的冉某均疲劳地骑着自行车回家,从凤岗镇的浸校塘往竹尾回方向行驶。冉某均在经过凤岗镇浸校塘路段时,远远见到75岁的赖伯迎面而来,冉某均立即刹车,由于这一路段是斜坡,自行车刹车不灵,冉某均的车向迎面而来的赖伯身上撞去……

  为了抢救赖伯,冉某均把赖伯扶到了路边,将撞得变了形的单车也移到了路边,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凤岗交警一接警,马上前往事故发生地,将赖伯送往医院。但由于伤势过重,医院抢救无效,赖伯于当天下午死亡。

  自行车性能缺失要倍加注意

  “不仅仅机动车刹车失灵是大事,自行车的性能缺失也要倍加注意。”据交警介绍,自行车在路上行驶时,一些性能缺失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自东莞“治摩”以来,一部分市民便以自行车代步,为确保市民骑自行车出行的安全,东莞专门规划了自行车道,然而,据记者了解,很多市民在骑自行车出行时,往往舍自行车道而走机动车道。自行车既有灵活、方便的一面,同时又有其不稳定、危险性大的一面,而骑车猛拐、骑快车、与机动车抢道、骑车带人,以及横过4条以上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这些看起来是很小的疏忽,但一旦出事酿成的后果就严重了。

  交警同时提醒,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要下车推行;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等齐全有效;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并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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