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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员工家属围酒楼数日遭索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顺德讯 (记者陈明)一名年仅24岁酒楼打工仔死在出租屋,警方结论为醉酒导致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致死,而死者父母认为是劳资纠纷导致当事人死亡,酒楼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连日来,大约40名男女聚集死者生前所工作的顺德一家大酒楼,导致酒楼无法营业。昨日,酒楼负责人决定,将向死者家属索赔至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有律师认为,死者家属在索赔的过程中反惹官司,在司法界还是第一次,如今,动辄聚众以干扰经营的方式为工伤工亡进行索赔的事件日渐增多,本起案件的最后结局影响重大。

  打工者酒后突然身亡

  一名中年妇女手持一张男青年照片大声哭喊,另外数十名男女则分布在左右,强烈要求酒楼老板给个公道。这是连日来发生在顺德某大型酒楼门口的场景。知情者说,这群人闹事的原因的酒楼一名员工离奇死亡,家属认为酒楼有责任而引起的。

  记者了解到,死者刘某生前为该酒楼的楼面部长。他的姐姐刘小姐告诉记者说,18日晚上,有人用公用电话打她手机,说刘冠夫酒醉在其出租屋楼下。

  “当时我在湖南无法到场,就联系了在顺德的老乡将弟弟送上楼。”谁知,次日早上她被告知弟弟死了。但根据警方出具的检验结果,刘某是因酒醉后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而死,现场没有发现其他疑点。

  家属连日聚集酒楼大门

  刘小姐认为弟弟是酒楼员工,酒楼应该为员工的生活工作提供安全保障,但是酒楼直到弟弟死亡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无保险等必需的福利待遇,这些问题导致死者没有任何的善后处理资金。因此,酒楼应该承担责任。

  在多次跟酒楼交涉均得不到满意答复后,死者家属开始聚集酒楼门前哭闹,连续几天导致酒楼无法正常营业。

  在双方交涉中,一个双方僵持不下的矛盾是,酒楼方面声称死者身亡前已经辞职离开了酒楼,只是还没有发工资,因为按照惯例要等到每月的发薪日才能支付刘某离职前的工资。

  对于刘某先离职后死亡的说法,家属反驳称,老板并没有出示死者任何离职证明,因此可以肯定的是酒楼依然是死者打工的单位。“儿子莫名其妙死了,单位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但向酒楼要求多少经济补偿,刘父没有透露。

  酒楼称死者身亡前已离职

  “一个已经离职的员工在外面死亡,与我们酒楼有什么关系?简直是在讹诈。”酒楼的一位负责人说,在刘某死亡的第二天,出于人道主义,酒楼已经支付了死者家属3000元现金表示慰问。但家属仍纠集了很多身份不明的人在酒楼门前哭闹,导致酒楼无法营业,3天的哭闹导致酒楼营业额基本为零。而最重要的影响是酒楼在短时间内不会有生意。“都知道我们这里死了人。”

  酒楼人透露,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协调此事。但是,酒楼出于自身的利益,已经作出决定,向死者家属提出法律诉求,索赔200万元,理由是酒楼的直接损失由家属的哭闹造成,同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酒楼还要遭受经济损失。按照每天几万元的营业额计算,200万元是少的了。

  对于酒楼的行为,死者家属表示不惧怕打官司。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家属不能提供死者死亡与酒楼有直接关系的证明。至于死者离职与否是酒楼应否承担责任的关键,证据包括辞退信、工资签收单据等。如果不能提供,有足够的人证也有利于酒楼方。

  家属方

  死者是酒楼员工,但酒楼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无保障,酒店应担责。

  索赔:赔偿数目未透露。

  酒楼方

  死者身亡前已经辞职离开酒楼,他在外面死亡,与酒楼没有关系。

  反索赔:200万元,酒楼3天损失及不良影响。

  焦点:死者生前究竟离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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