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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杰 通讯员崔亮)一公司职员使用伪造的警徽标志,冒充警察骗取学生的手机。昨天记者获悉,该职员因招摇撞骗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现年21岁的王振是中国安踏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市场部职员,大学文化。公诉机关指控称,2006年9月中旬和2007年11月17日,王振先后来到昌平区一所学校,拿出伪造的带警徽标志的证件、领带等物品,说自己是警察,借学生的手机一用。两名学生不知有诈,拿出手机给了王振。王振骗到手后迅速逃走。
学生报警后,王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骗的两部手机价值3000余元。
法院认为,王振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