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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因装载货物超高仍欲强行通过,将华威桥南人行过街天桥撞毁,导致天桥主梁断裂、交通严重拥堵,肇事司机张念东被朝阳法院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据悉,该案成为首例因货物超高撞桥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今年32岁的张念东是山东农民,今年5月12日凌晨1点左右,他驾驶解放牌重型半挂货车从京津塘高速公路东三环分钟寺出口出来驶入三环主路。当车由南向北行至东三环主路华威桥南人行过街天桥时,张念东明知车上所装载的货物超过规定高度,仍欲驾车通过该桥,致使半挂车所载货物撞击人行过街天桥,导致过街天桥主梁断裂。张念东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有关部门鉴定,受损过街天桥梁主体结构损坏无法修复,必须更换主梁。施工期间该过街天桥停止使用,此次过街天桥被撞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91000元,而间接经济损失则无法估量。宣判后,张念东表示对于是否上诉,要考虑后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