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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刊登富婆征婚广告诈骗36人8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6日06:2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王远乾、冉梅英等5人在各地的媒体报刊上打出“富婆征婚、重金报酬”的虚假广告。短短4个月时间里,5人假扮成教师、律师、花店老板,以天花乱坠的诈骗手段,仅通过电话就让36人受骗上当,涉案金额高达88万余元(本报曾做报道)。昨(5)日,记者获悉,金牛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远乾、冉梅英等人10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富婆”的门槛要钱砸

  去年3月,32岁的山东人何程(化名)在某杂志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富婆许诺,如果男方让她满意,她可将百万现金双手奉上。何程立即按照杂志上提供的联系方式,给成都一家名为“金情缘”的婚介公司打了电话。电话中,自称张老师的工作人员说,先交1200元中介费,才能将“富婆”的联系方式提供给他。

  何程打了1000元后,如愿得到了“富婆”的电话号码,但事情并非何程想象中那么简单,富婆与他取得联系后,又以各种方式让何程交钱,他一共给了22万元来表达自己的诚意。这时,富婆的电话却突然就变成了空号,“金情缘”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何程立即向成都的公安机关报了案。

  4个月骗了36人

  据法院查实,冉梅英是在一些报刊上看到“富婆征婚”、伴游之类的信息后萌生了骗人的想法。去年2月,她找到妹妹冉利萍、王远乾,在金牛区营策巷租了一套房子开展业务。为了获得受害人的信任,他们还在广告中加入税务代码证号、律师公证等。冉梅英等诈骗的方式有很多种,生日要送花、八字不合要消灾费、见面的机票钱等。从去年3月到7月,他们骗了36人,涉案金额高达8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远乾、冉梅英、冉利萍、郑瑞雄、罗家林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人财物,王远乾参与诈骗37次,冉梅英参与诈骗22次,冉利萍参与诈骗18次,郑瑞雄参与诈骗16次,罗家林参与诈骗9次,几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太富早报记者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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