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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一男子持刀将人砍伤,为逃避追打闯入民宅,竟劫持女人质对抗警察拒捕。日前,该男子因犯绑架罪被广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刑10年6个月。
2007年8月16日晚上9时,广西男子韦立科与几个朋友在广州海珠区西畔里大街三楼的出租屋内喝酒,推杯换盏中,顺手将空酒瓶从窗口扔到楼下,引来在一楼吃饭的龙某等人一阵怒骂。颇有醉意的韦立科持了一把菜刀下楼砍伤龙某的手部,遭到龙某多名老乡的围攻。韦立科寡不敌众跑上楼,窜到4楼一屋子里,抓住女主人阿玲,并威胁阿玲将灯熄灭,不准出声,又将门用茶几等堵住。
韦立科等了许久不见龙某等人破门而入,反而听到外面传来警车的声音,紧接着是数名警察在外叫门。惊慌之下铤而走险,用刀架住女人质的脖子下楼。眼看着韦立科就要下到一楼,被劫持的阿玲突然用双手紧紧抓住韦握刀的手,两人扭打着摔倒在地上,旁边的警察趁机扑了过来,将韦立科控制住,而阿玲则因与歹徒搏斗手指被砍成轻伤。
广州中院认为,韦立科酒后持刀砍伤他人,又闯入住宅劫持人质拒捕致人轻伤,构成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