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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9月10日
地点:南岸区法院312法庭
3人涉嫌抢劫罪在法庭受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看到母亲在庭上旁听时,说自己没脸见亲属要求回避。
被告黄晶交代,5月7日晚,她和男友曹飞、朋友何江在网吧上网时,她和江津男网友赖某视频聊天,被一旁的何江看见。何看到赖某的视频头像就说:“这个人长得像诈骗犯,专门骗女娃儿开房,你把他约出来开房,我们去找点钱来用。”于是,三人就开始商量。
当晚10时许,赖某如约来到南坪,并在酒店开房。黄晶立马用手机给何江发信息,告知房间号。赖数次要与她亲热,均被她推开。正在此时,门铃响起,赖赶忙起床穿衣,黄趁机故意赤身裸体去开门。
何江一进门就问,“公了还是私了。”曹飞抓起茶杯,砸伤赖的耳朵。何叫赖某脱衣,黄晶见此赶忙赤裸着身体上前和赖做亲热状。何江掏出手机,拍下了亲密艳照。
赖某的证言称,他是在被刀威胁之下,被迫拍下的艳照。当时,对方要钱,他说只有2000多元。对方嫌少,搜走钱和手机、驾驶证等,还喊他5天之内拿5000元来赎证件。
检察机关认为,三人涉嫌抢劫罪。昨天,何江、黄晶都承认指控事实和罪名,但曹飞当庭翻供。
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就坐在旁听席上时,他向审判长要求亲属回避:“我没脸见他们。”
旁听席上的曹母红了眼圈。审判长当庭教育曹飞,“在你犯了错后,父母能够为你做的,就只有在法庭上来看看你。作为父母,肯定是希望你好好改正错误。因为‘诱饵’是你相恋的女友,局外人都不知道你的真实想法。”
审判长说到这里,曹飞点了点头。他称,他不知道女友要与人开房,只是被何江带到酒店房间后,才看到女友与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在一起。开始时,他也不知何江带他到酒店去干什么。
因需要补充证据,法庭决定改日再审。(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董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