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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身份证牵出7人涉黑团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6日03:27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谭祥军 刘道西 朱晓慧)十堰7名青年受雇于山西临汾某矿区老板充当打手,暴力收取保护费。结果,一张遗失的身份证使他们露出了马脚。事发后,7人潜逃回十堰。昨日,记者从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获悉,警方已将7人抓获,并打掉了这个涉黑团伙。

  男的充当打手,女的管账

  今年36岁的马某是丹江口人,长期在山西临汾市某矿区活动。2007年9月,马某高薪受雇于当地一煤矿老板,专门组织人为其掠夺煤矿资源充当打手。很快,马某找来王某、陈某等6人,组成涉黑团伙。

  团伙成立后,他们参与多次煤矿老板抢夺煤矿的暴力行动,收取了大量不法收入。同时,他们还在某矿区强行收取保护费,凡是在附近做生意的,都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保护费在400元—2000元/月不等。不交的,他们就对其施以暴力。仅2007年9月至12月,该团伙收取的保护费就达5万余元。

  一张身份证露出马脚

  2007年12月24日,陈某经过当地居民蒋某家时,被蒋某家的狗吓到。陈某与蒋某妻子对骂了几句,并怀恨在心。马某获悉后,组织多人持砍刀冲进蒋某家中,将蒋某砍成重伤。离开时,陈某将自己的身份证掉在了蒋某家中。

  事后,蒋某向警方报案,临汾警方根据陈某的身份证,摸清了马某等人的犯罪事实。随后,警方将陈某、王某和马某等人列为网上逃犯。

  今年8月4日,十堰东岳公安分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陈某出现在十堰红卫某宾馆。随后,该局组织力量在该宾馆蹲守3个小时,于当晚8时许将陈某和同行的王某抓获。

  十堰警方钓出涉黑团伙老大

  东岳公安分局决定以王某、陈某为突破口,抓获其他几名涉黑成员。经做工作,陈某表示愿意配合警方,遂打电话给马某,谎称自己已经被无罪释放,并有事商量。8月4日晚11时许,马某赴约时被守候的刑警抓获。

  马某、王某、陈某落网后,警方很快摸清了该团伙其他成员的情况。近日,警方通过周密布控,先后将另外4名涉案成员悉数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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