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父亲患病叔叔不肯借钱,四川男子李奎心生怨恨,绑架叔叔4岁的儿子勒索,后又将小堂弟抛入河中溺死(尸体至今下落不明)。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为惨案发生在亲属间,且死者父母求情,论罪当死的李奎逃过一死,获判死刑缓期,同伙伍万军被处10年有期徒刑。
叔叔不肯借钱怀恨报复
据悉,案发时刚满20岁的李奎与伍万军均为四川省营山县人,在广州打工。前年时,李奎的父亲患了肺结核病,李奎便找同在广州工作的叔叔李某借钱,但李某一直不借。几个月后,李奎的父亲病重去世,李奎为此对叔叔心生怨恨,伺机报复,并找来伍万军帮忙。
去年5月20日下午5时,李奎和伍万军经密谋后,到广州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附近,将李某4岁的儿子小扬,也就是自己的堂弟绑架到花都区凤凰南路田美河大桥附近一废弃的屋子里,随后用新买的电话卡致电叔叔,勒索赎金5万元。后双方讲价到5000元,并约好交易地点。
绑架堂弟抛河中溺亡
当晚9时,两人准备到约定地点拿钱时,因为途经田美河大桥时,担心被堂弟认出自己,遂将4岁的小扬抛入河中离开,去指定地点拿到赎金后回家。
5月21日,李某夫妇见给钱不见儿子回来,便到处打听,得知有人见到李奎带走自己的儿子,便询问李奎,李奎刚开始抵死不认,随后又说第二天会将堂弟带回来。
但已经抛入河中4岁儿童如何能再找到!于是5月22日下午,李奎怕事情败露,找到伍万军拿到路费后逃到湖南长沙。而同一天,伍万军在其父亲的逼问下,说出绑架事实,并被父亲带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当天,在伍万军的协助下,警方在长沙市车站中路中铁招待所抓获李奎。在此过程中,花都警方在田美河一带多次打捞,均找不到4岁小扬的尸体。
叔婶以德报怨求情免死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李奎与伍万军两人绑架人质,致人死亡,情节严重,李奎是主犯,论罪当处死刑,但因案件发生在亲属之间,并且死者的父母也向法院请求轻判,法院决定判处李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伍万军因为自首加上立功,获得减轻处罚,被判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