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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邮寄判决书5个月后到达致男子错失上诉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8日10:12  新安晚报

  本报讯法院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的判决书,竟被锁在邮政局设在村里的代投点一位工作人员家的柜子里长达5个多月。因耽误了上诉期,怀宁县石镜乡横塘村的昝林(化名)不禁发问:“谁该为我失去的上诉权担责?”

  2005年农历十二月,昝林与小他4岁的任翠(化名)相识,2006年3月登记结婚。正当两人对未来无限憧憬的时候,不料一场大病改变了他们后来的生活。

  2007年2月,昝林因身患尿毒症,两肾坏死,到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救治。为了挽救昝林的生命,昝林的父亲昝华明(化名)将右肾捐给了儿子。

  治疗终结后,昝林回到了久别的家乡。可当他准备按当地乡俗与任翠举行婚礼时,却被任翠断然拒绝。

  随着纠纷升级,任翠便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008年3月3日,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2008年4月5日,法院将这份离婚判决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出后,石镜邮政支局投送到了横塘邮政代投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份特快专递邮寄的判决书竟被锁在邮政代投点汪海(化名)家中的柜子里,长达5个多月。9月10日,昝华明才到汪海的家中拿到了这份判决书。

  根据规定,特快专递(EMS)选用最快捷的交通运输工具赶班发运并由专人专车投递到收件人手中。对于快递被锁在家中5个多月的事情,石镜邮政支局横塘邮政代投点78岁的汪海老人说,主要是“昝林一家长期在外”。

  不能有效送达,特快专递的信函该及时退回。对此,汪海老人表示,“时间长了,也就忘记了”。

  昝华明说,当他拿着这份迟来的判决书来到怀宁县人民法院月山法庭咨询时,法官告诉他该案已过了上诉期。昝华明表示,昝林失去上诉权后,致使昝林与任翠经济上的纠纷没法通过上诉解决。“谁该为儿子失去的上诉权担责呢?”

  对此,安庆市邮政局视察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石镜邮政支局与代投点都签了《邮件代收协议》。协议明确表示,代投点的工作人员安排传递的特快邮件,必须最迟当日内送达收件人,如果无法转交,应及时通知邮政支局收回。

  《邮件代收协议》明确指出,对于积压延误导致寄件人或者收件人损失的,由代投点的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法院判决书因特快专递送达延误而失去了上诉权,昝林可通过向检察院抗诉维权。”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的程玉伟律师认为,如果抗诉不成,而确系邮政局方面因延误投递使当事方利益受损,当事方可以索取一定的赔偿。

  (本报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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