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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用手机视频保存证据维权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07: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9月18日热线消息 兰山区一市民与朋友到饭店就餐时,啤酒瓶突然发生爆炸,伤了手臂,理性的市民立即用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在与厂家多次交涉无果后,在12315的协调下,凭借自己掌握的证据成功获得赔偿。

  8月12日,兰山区的李先生在某饭店请朋友吃饭,席间要了几瓶啤酒,他正准备开啤酒用餐时,啤酒瓶却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爆炸,碎片将李先生的手臂划伤,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啤酒瓶爆炸伤人后,消费者没有失去理智找酒店理论,而是用手机将现场情况录了一段视频,并将爆炸的碎啤酒瓶留存。

  保存好现场的证据后,朋友们把李先生送去医院包扎伤口。之后,李先生联系了啤酒厂家,要求厂家赔偿医药费450元和10天的误工费500元。对于李先生提出医药费的赔偿,厂家没有异议,答应赔偿,但是对赔偿误工费的要求却置之不理。经过多次协调无果后,9月 17日,李先生拨打了12315求助。

  临沂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行政调解室对这起申诉进行了依法处理,根据李先生掌握的现场证据,最终确认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调解,啤酒厂家赔偿李先生医药费450元和误工费500元。(通讯员东野长芳 记者周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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