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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助当事人逃脱处罚贿赂检察官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1日00:5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于杰 通讯员 宗源)一名抢劫案嫌疑人的律师张某,为帮助当事人逃脱处罚,在检察院接待厅向检察官行贿。近日,朝阳检察院检察官郎申当面拒绝了张某,并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8月22日下午,公诉三处的检察官郎申、刘冬妮按正常程序会见一起抢劫案件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张某。会见结束时,张某突然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郎申,悄声说信封内装有案件说明材料,能够证明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并请郎申回去后再打开。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郎申和刘冬妮感觉到该律师言行异常,所送交的信封也并不像是证明材料,其中必有文章。他们当场将信封打开,发现信封内有厚厚的一叠百元面值的人民币。

  郎申立刻叫住正要离开接待厅的律师张某,把钱款当场退还给他,并同在场的法警一起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郎申告诫他:“律师应恪守职业道德,通过正当渠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知法犯法。”郎申的行为,也得到了在场市民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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