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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刺伤情人妻子被起诉 男方未露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9日03:09  华龙网-重庆晚报
女子刺伤情人妻子被起诉男方未露面
我也是受害者!我是受害者! 郭娟 制图

  ■时间:10月8日上午

  ■地点:沙坪坝区法院第十审判庭

  “他说已和你离婚,我被他骗了!”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因刺伤情人的妻子而成为被告的王红显得很委屈。

  法庭上,刘军的妻子李梅一身乳白色职业装,看上去很干练,唇边有一大片痂壳,颜色黑红。她诉称,被告王红在明知刘军有妻子的情况下,还和刘军保持不正当关系两年多。今年2月17日下午,她来到丈夫与王红租住的屋子收拾东西,与王红发生纠纷,被王红用水果刀刺伤右腿和右臂。因此,她要求王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000元。

  对于李梅的说法,王红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她和刘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两年前,刘军说自己离婚了,在他的同学和哥哥作证的情况下,她才和刘军同居的。“我知道你是受害者,可我也是受害者呀!我是被刘军骗了的。”王红在法庭上大倒苦水。

  “你胡说,你敢说你不知道,我们告诉过你多少次了!”李梅很气愤。

  “我胡说?我当时和刘军的妈妈一起住了那么长时间,都没有人给我说过!”王红一口咬定自己不知情。

  “王红,你说话不能不老实啊!”坐在旁听席上给儿媳妇助阵的刘军的妈妈突然开口。

  “你们不信我,那就把刘军叫来,咱们当面把话说清楚。”看到刘军的妈妈也站出来指责自己,王红手指着法庭大门的方向,声音颤抖地冲着刘军的妈妈喊道。

  法官制止了争吵,询问王红是否认为自己有责任。“我承认我有责任,但是这件事刘军也有责任。”说这话时,王红的语气诚恳而又倔强。

  或许是看到王红终于承认有错,李梅也不再咄咄逼人,两个女人终于在法庭上平静下来。在法官的调解下,王红同意支付给李梅3000元,并保证在半年内付清。

  直到庭审结束,导致两个女人坐上法庭席的刘军,始终没有露面。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王明 实习生 叶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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