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大连电据《华商晨报》今日报道 身为律师却知法犯法,酿就一起雇凶伤害案。女律师受人委托解决工地施工影响居民采光一事,雇凶将物业经理伤害致死。昨日,辽宁省大连市中院一审判女律师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2年。
时间回到2007年3月。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的某建筑工程影响沙河口区五星国际小区部分居民楼的
采光,小区居民多次上访后,建筑工程被迫停工。停工几天后,该建筑工程产权单位负责人找到辽宁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邹立娟律师解决此事。
邹立娟立刻找到大连人冷飞,让他带十几个人守在工地,防止小区居民到工地闹事。但居民们在物业经理李林组织下,又几次找到建筑工地阻止其继续施工。2007年4月2日,冷飞在邹立娟的授意下,通过扈某和薛贵启纠集高民举、曲伟等人来到五星国际小区物业经理办公室,对该小区的李林进行威胁。除了威胁,邹立娟还授意冷飞教训一下李林,并嘱咐一定要让其“鼻青脸肿”,在家休息几天。曲伟和高民举接到“任务”后,从2007年4月5日起纠集王昌勇和铁某,在五星国际小区附近伺机对李林实施伤害。4月7日14时许,当李林从小区出来时,高民举持刀尾随李林,曲伟、铁某持铁管跟随其后。在沙河口区万岁街与建民巷的交叉路口处,高民举持刀捅刺李林背部,随后和曲伟、铁某一同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林系左肺破裂、左肺动脉、静脉分支断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
案发后,警方迅速侦破了此案,邹立娟、冷飞等人被抓捕归案,扈某在逃。几名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审讯下分别供述了犯罪事实。今年2月22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院提起公诉。10月7日,大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大连市中院审理认为,七被告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邹立娟及其亲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自愿达成和解,被告人邹立娟已赔偿附民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邹立娟有期徒刑12年,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