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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将与房客的纠纷公布在网上引发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9:54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崔亮 潘霄

  提要:房东将与房客的纠纷公布在互联网上,以1000元的酬金征集这名房客的线索。

  而后,房客又将房东告上了法庭,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人肉搜索”究竟是公众采取自助行为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还是将当事人隐私暴露在公众面前的恶魔?

  因为租房事宜产生纠纷,北京市天通苑业主王雅(化名)把曾租住过其房屋的赵迪(化名)的个人信息公布到社区网 上,并在网上悬赏1000元寻找赵迪的下落。

  2008年9月2日上午,这起女房客遭房东“人肉搜索”的案件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遭 “人肉搜索”的赵迪,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王雅索赔精神损失2万元。

  网络征线索

  天通苑社区是北京北部一处大型的社区。据不完全统计,在天通苑居住的固定人口和流动人口加起来大约40万人。 而“家住天通苑”网络论坛成为居住在天通苑的人经常“灌水”的地方。

  2008年6月13日,一个标题为“誓与天通苑梦玉佳佳斗争到底!希望大家提供线索(有偿,1000元!)” 的帖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个帖子里,发贴人王雅首先告诉大家“不经意间,在TTY网上碰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大骗子—— 梦玉佳佳”,接着,王雅对自己的遭遇大吐苦水,说自己将房子租给了一个在天通苑卖化妆品的女孩,她的网名叫梦玉佳佳。 在合同到期后,这个女孩拖欠租金和水电费一共是4070元,而这个女孩一直不与她联系。

  “我和她联系,她总说给我汇钱,汇了半个月也没到。后来又说是出差了,在外地汇款慢,让我等。后来约好我去取 ,结果是我被‘放了鸽子’,从此手机就打不通了。”

  在这篇帖子的结尾,发贴人将她所说的梦玉佳佳的手机号码和真实姓名公布在网上,并留言:“目前我正在不惜一切 代价找到她,我要教教她做人的道理!也希望各位光顾过她的化妆品的JM有偿提供线索!”

  就这样,房东将与房客的纠纷公布在互联网上,以1000元的酬金征集这名房客的线索。

  这篇帖子在网络论坛上发布后,立即引来许多有类似经历的业主灌水。他们对发帖人的遭遇纷纷表示同情,还在网上 给她出主意,有的建议她报警,有的建议她去法院打官司。同时,业主们也纷纷对梦玉佳佳的行为进行了口伐,指责她做人不 道德,并呼吁业主不去购买她的化妆品。

  沉默者发言

  随着灌水业主的不断增多,一直保持沉默的梦玉佳佳赵迪终于开口了。赵迪在跟帖中对自己遭到误解感到委屈,并对 王雅的行为提出反击:

  “请你教别人做人的时候先看看自己是不是人!请你说别人不要脸的时候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脸!”

  随后,赵迪在论坛上就她和王雅之间的纠纷进行了解释。按照赵迪的说法,她们之间就是因为自己的妹妹也搬来后, 王雅要求每月多加500元的房租,自己认为这样很不合理。赵迪认为自己一直很配合房东,手机之所以没有接通,是因为手 机欠费停机。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赵迪在文中特意提到王雅喜欢占小便宜,如带孩子回来洗澡、用赵迪的洗衣机洗儿子的衣 服等。

  对于王雅以1000元在网上征集自己线索、并将自己用于经营化妆品的网址、手机号和QQ号码公布在网上的行为 ,赵迪表示要追究王雅的责任:

  “说话的时候先想想自己吧!我做生意一向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让客人吃亏,这点我的客人都知道,你卑鄙地单方面在 此网站上发表你自己的意见,并公开我的姓名、电话、网站,严重影响我的声誉,请你请好律师准备迎接你的法院传票吧,我 将追究你私自公开他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你太贪婪了,就想自己占便宜别人吃亏,请你以后发表言论的时候能自重,不要认为我这几个月不能上网就来这里 诋毁我,你不服气可以法院见!干这些有意义吗?就你会说吗?”

  几个小时后,王雅的回复帖出现了:

  “其实我也犹豫过,要不要就此罢休。因为工作和生活都很忙,实在顾不过来。不过,每当我看到我的手机上保留的 你骗我的短信,我觉得放过你太对不起自己了。所以,我决定继续这件事。我至少给你发过3条短信,可是杳无音讯。你的手 机坏得很是时候,就在我们约定给钱的那一天,我也很遗憾。”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你是,我也是。我等着你的法院传票,如果法院判我赔钱,我一定不会赖账, 你放心。希望你和我一样。”

  许多网友纷纷在网上跟帖留言,对王雅和赵迪之间谁对谁错发表意见。但也有一些网友对王雅在网上悬赏征集线索的 行为提出质疑:“尤其把人家真实姓名、干过什么职业都贴出来,这事不管是不是有理都太过分,很不好!”

  法庭道心声

  2008年6月25日,赵迪正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起诉王雅。

  2008年9月2日上午9点,此案开庭。赵迪本人没有坐在原告席上,而是委托一名律师代替她参加诉讼。王雅则 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法庭。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地辩论——

  赵迪代理人:原被告双方在2007年签租房协议时,王雅说周末偶尔回来住,原告才以1200元的价格租了王雅 的一个居室。没想到王雅一家每周末都回来住,洗澡、做饭、洗衣服的水电费和燃气费全是赵迪出。在这期间,赵迪的妹妹来 北京,在客厅住了几个月。妹妹搬离时,王雅要求赵迪按每月500元的价格支付其妹妹的房租。赵迪认为,在天通苑,17 00元完全可以租到不错的两居室,王雅的做法不尽情理。双方因房租产生误会,王雅不应当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王雅的行 为给我的当事人的工作和名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应赔偿她2万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王雅:对方仅凭在网上下载的网页,就说是我做的,这个我不承认。对方的电话是早就在网上公布的。而且就算是我 做的,那我也是没办法的。对方拖欠房租在前,我电话找不到她,所以只能通过网络依靠大家来帮助。从法律上看,侮辱、诽 谤是需要捏造事实的,我没有捏造事实,拖欠我房租本来就是错的。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失也没有任何道理。我不同意赔偿。

  法官: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你方的证据。

  赵迪代理人:我方的证据就是这个从“家住天通苑”论坛上打印下来的网页,上面有我的委托人的真实姓名和电话。

  王雅:你这个随便从网上下载的文件就说是我写的,我不承认。上面也没说是我说的啊。

  法官:被告方,向法庭提交你方的证据。

  王雅:我这里保存着16条短信,这个可以证明对方从2008年5月到6月未支付房租,多次欺骗我,老说给,但 总是不给。发短信的手机号也在上面,就是原告的。还有一份MSN网上聊天记录,原告主动和我说她妹妹居住在房屋内,要 求增加500元房租,她妹妹的入住时间是2007年11月,这个记录上全有,一共60页。还有就是我们之间的房屋租赁 合同,以及有线电视、水电费缴费凭证,这个证明这些费用全是我们交的。

  赵迪代理人:手机短信和MSN聊天信息确实是我的委托人的,但这些证据和本案无关,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法官: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赵迪代理人:通过被告方面的答辩书,被告对原告方存在侵权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第 140条,认为被告在网络上对原告的姓名权进行了侵权。被告答辩陈述不是事实。认为被告在答辩状中已经承认了在网络上 对原告进行了语言攻击的行为。

  王雅:帖子不是我发的。即使原告有证据证明帖子是我发的,但是,我没有侮辱、诽谤原告。我认为这是事出有因的 ,确实存在房租的问题,我并未捏造事实。

  2008年9月1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认为,在赵迪提交的网页复印件中,既不能反映发帖人为王雅,亦不能反映王雅有公布其姓名、电话及家庭住址 的行为。在“誓与天通苑骗子梦玉佳佳斗争到底!希望大家提供线索”的帖子中,发帖者叙述了赵迪与房东之间发生房租纠纷 的过程,虽然帖子中有“骗子”及“不要脸”的词语,但上述词语应视为发帖人个人情感的强烈反映,是发帖人对自己所经历 的房租纠纷和原告屡次答应付钱又总是拖延这一情形而发表的评论。而庭审证据,王雅确实与赵迪存在着房租的纠纷,因此帖 子中关于上述情况的叙述并不属于捏造事实、宣扬隐私的情形。且上述帖子所发表的评论是针对房租事项做出,而非对赵迪所 经营的化妆品品质做出,因而亦不能判定帖子的发表与导致赵迪经营损失减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赵迪的诉讼请求。

  【链接】什么是人肉搜索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也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 那里是地狱。”

  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 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搜索体验。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0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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