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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名业主因开发商多建4层楼索赔28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29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欢欢喜喜去接房,却发现大楼突然“长”高了4层。147名业主以违约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10名沙区双碑“鼎盛时空”楼盘的业主代表作为原告参加庭审,近20名业主旁听。由于没有座位,不少业主只得站在法庭门口。

  原告之一的成莉诉称,今年3月31日,她在沙坪坝区双碑“鼎盛时空”购买的房屋交房。接房后,她发现开发商承诺修建的26层楼房,竟然有30层。由于“鼎盛时空”是单体楼,只有两部电梯,开发商多建了四层楼,业主增加了,电梯经常拥挤不堪。开发商对多修四层楼的解释是为了减少成本。她认为自己的住房品质受到影响,所以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原告代理人还在法庭上出示了市规划局的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意见上明确注明,“鼎盛时空”1-26层符合规划要求,同意验收,但27-30层住宅暂不予验收。他认为,开发商擅自增建楼层,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造成房屋贬值,业主有权索赔。

  147名原告称,多出的四层楼,总面积3244平米,根据开发商销售价3680元/平方米计算,扣除成本,开发商的毛利润在700万元左右。“此次起诉的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占整栋楼面积的40%左右”,因此起诉索赔的金额是700万元的40%,即280万元左右。

  对于原告所述的事实,被告银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人没有提出异议,但他认为自己的当事人并没有违约,因此不同意赔偿损失。他表示,虽然规划部门对银昌房地产公司擅自变更规划、增加楼层层数进行了处罚,但是,该楼盘是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这说明,规划部门最终许可了楼层变更行为。

  他还认为,147位原告与银昌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条款规定:经过规划部门许可的规划变更,业主如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提出退房,开发商应该退房并赔偿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但是,今年3月31日,147名原告都已接房,无一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退房,这表明147名原告已经接受了楼层数变更的事实。原告接房,表明合同已经履行完结,因此开发商并不存在违约的行为。

  该代理人还表示,即使开发商违约,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方式赔偿。但是,这147名原告并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退房。因此,现在原告已无权提出退房。

  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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