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报10月13日讯 (记者刘云 通讯员 冉然 刘艳华)年仅16岁的褚某某为报复打伤自己的工友,竟然驾车将对方撞伤,伤者经抢救无效身亡,他为他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入狱15年,赔偿30余万元。
今年2月2日15时许,我市某厂职工褚某某与刘某在单位打扫卫生时发生纠纷,刘某将褚某某的鼻子打伤。褚某某怀恨在心,回家后叫上其堂兄并擅自驾驶一辆停放在院外的面包车,欲回厂内报复刘某。褚某某开车行至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冷庄村西时,恰好遇到刘某骑摩托车相对驶来。在两车即将相遇时,褚某某突然向左打方向,与刘某某所骑摩托车在道路北侧相撞,刘某被撞飞后摔入道路北侧的麦地内。褚某某及堂兄发现刘某伤势严重遂拨打120叫救护车。2月5日,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褚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褚某某故意开车碰撞刘某所骑摩托车,致刘某伤重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褚某某犯罪时年仅16岁,且于案发后到公安机关自首,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 15年。案发后,褚某某及家长赔偿被害方亲属经济损失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