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男子被误判死缓 母亲上访八年讨回清白(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0:29 法制周报-e法网
男子被误判死缓母亲上访八年讨回清白(组图)

郭的全部家产都用在上访申冤,桌子上摆满了当时的车票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男子被误判死缓母亲上访八年讨回清白(组图)

家人团聚却没有带来太大的欢笑,因为这一切让他们等了8年


  6月15日上午9时许,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门口,一幕感人的场景正在上演:一名男子双手将一面“伸张正义”的大红锦旗送到省人大工作人员的手中,满脸泪水的他深深地给工作人员鞠躬,以感谢救命之恩,在场者无不潸然泪下。原来,他是一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的“死刑犯”。8年前,他糊里糊涂被送进监狱,并被判处死缓。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的工作人员接到他母亲的申诉后,认为原生效裁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遂督促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终使他重获自由。

  为此,法制周报记者赶赴山东蓬莱,去追查这个山东“佘祥林”案的始末,却发现其中还包含着一个“慈母八年上访拯救蒙冤‘杀人犯’儿子”的感人故事。

  老人痛哭

  6月20日下午,万里晴空,从济南出发的记者,奔波600余公里,终于抵达了村里集镇车张家村。

  “汪汪……”刚踏进陈世江的家,一条大黄狗就叫起来。首先印入眼帘的是看起来有几分荒凉的院子和四间十多平方米的破旧平房。一张破旧且磨得起毛的沙发、一张因年久掉漆而无法辨别本色的木板床和几个板凳,便是正屋的全部“家当”,旁边的一间小屋里摆放着一台旧电脑和旧电视机,给小屋增添了几分现代“气息”。

  “我一直相信自己的儿子是冤枉的,他那么老实是不会杀人的!”一位老年妇女坐在

客厅的小木板凳上掩面哭泣道,她就是陈世江的母亲郭玉香,如果没有她那8年艰辛的上访,儿子也许至今还在监狱中。如今,她那历经沧桑的脸上早已爬满了皱纹。

  回想起儿子那段悲惨遭遇,满脸风霜的郭玉香老人忍不住放声痛哭起来,令记者闻之心酸。

  飞来命案

  “这一切还要从那次恋爱说起……”陈世江的不幸入狱,与自己的一段甜美而又辛酸的爱情有着牵连。

  陈世江初中毕业后在家帮父母做建材生意。 “他是非常有上进心的。”郭玉香说,1998年,当时只有22岁的陈世江办起了自己的工厂——亨乐圆食品饮料厂,专做果奶的生产和销售。这年,儿子与同村的张英(化名)结识,两人很快进入了热恋。于是两人按照当地风俗请人做媒,在得到双方父母认可后,于当年中秋定亲,媒人是陈世江的伯母张翠香,而张翠香又是张英的姑姑。

  当年10月,陈世江与张英决定前往四川学习仿红木家具制作,准备学成后办家具厂。由于担心受到阻拦,两人未向张英之父打招呼就走了。张父知晓这一消息后勃然大怒,立即前往陈家“问罪”,并给陈世江打电话,令其立即将张英带回,可两人仍坚持学了一个多月才回来。在此期间,张父多次找陈世江父母吵闹,并声言要炸了陈家的房子,两家人的关系逐渐破裂。

  早在去四川学习前,陈世江曾问张英:“万一你爹逼我们分手,怎么办?”“那我就去跳水塘!”张英的回答让陈世江万分感动。接到张家的断亲“通牒”后,因担心张英去寻短见,加之自己心有不甘,苦熬了几天,陈世江再也忍不住了,于是前往村委会广播室找张英的好友张霞帮忙,希望能够挽回这门亲事,却不料陷入了一桩杀人命案。

  12月2日傍晚,也就是陈世江去找张霞的时候,媒人张翠香的弟弟张本香回到家里,发现其妻徐美芝被人杀死在家里,于是立即报了案。当晚,蓬莱市公安局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

  1998年12月5日,这一天对于陈世江来说,是改变他人生的一场噩梦的开始。

  当晚,陈世江因涉嫌抢劫杀人被蓬莱市公安局民警抓走。

  12月6日,陈世江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刑事拘留。12日,蓬莱市公安局宣布“12·2”案告破。不久后,公安局声称陈世江已经认罪。

  当庭喊冤

  “冤枉啊!我是屈打成招的!”随后,在烟台中院开庭时,已经认罪的“杀人犯”陈世江在法庭上大呼冤枉,称其遭到了办案民警的刑讯逼供,并当庭展示身上的伤痕。这一幕,让在场者惊叹不已,郭玉香这才“醒悟”过来。

  “我真的没有想到他们会刑讯逼供,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郭女士回忆当时的情况仍愤愤不平。在法庭上,郭玉香见到了手脚浮肿的儿子,老人顿时泪流满面。当听到儿子“喊冤”时,老人才明白儿子为何“认罪”了。

  但是,蓬莱市公安局随后却出具证明,称并未对陈世江刑讯逼供。烟台中院据此认为陈世江的辩解纯系抵赖,不予采纳。

  不久,烟台中院认定:陈世江欲办家具厂,但缺乏资金,适逢本村收缴提留款,遂产生劫取现金保管员张本香带回家中的提留款之恶念。案发当日下午5时许,陈世江到村委办公室窥探到张本香等人正忙于结算(提留款),遂于下午5时40分携带尖刀窜至张本香家,趁张妻徐美芝不备,掏出尖刀朝其腹部猛刺5刀,又从锅台上操起菜刀朝其头、面部连砍数刀,后将徐拖至西屋,恐其不死,又拿来另一把菜刀朝徐猛砍数刀,致徐美芝头、面部及肝脏组织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然后陈世江持木棒藏匿于院内厕所等候张本香携款回家。当晚约6时10分,张本香携款由村会计张本增陪同回家,陈见抢劫不成即从厕所内窜出,用左手抓衣襟遮住脸部,持木棒击打张本香一下,夺门逃出,又扔出木棒击打张本增,趁机仓皇逃窜。

  2001年3月23日,审判长宣布:陈世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八年上访

  “我儿子是无罪的,请有关部门枪下留人!”坚信儿子无辜的郭玉香决意要为儿子讨清白。

  郭玉香将此案上诉至山东省高级法院,可令她没想到的是,苦苦等来的还是同样的结局。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对陈世江执行死缓刑”。

  这一年,陈世江被送往潍坊监狱服刑,由于其拒不认罪,后又被改送泰安监狱服刑。

  “我要上北京去为儿子伸冤!”郭玉香将夫妻两人多年苦心经营的建材店处理了,带着辛苦筹集的路费,于2001年10月中旬的一个夜晚,背上满满的行囊,奔赴北京,开始了上访之路。

  为了省钱,郭玉香住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偏僻小村。在那里,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小屋共住了20多人。由于身上所带的钱不够,她每天只能花一两元钱买回一斤面条,掺和着从菜市场捡回来的菜叶煮成一锅当饭吃,就这样将就着度过了一个星期。由于生活费已经花光,老人只能提前返家。

  此后5年中,郭玉香几乎每隔几个月到要奔波千余公里,从山东赶往北京上访。由于家产已经变卖,积蓄已经花光,许多路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这让不愿欠人情的老人感到十分羞愧,但为了儿子的将来,老人还是“厚着脸”四处筹集路费。每当筹集到路费,她就赶往北京。几年来,郭玉香共去北京、济南为儿子申诉数十次,累计行程8万公里。

  由于身上带的路费不多,郭玉香在北京有时只能睡在马路上或公园里,常被别人误以为是乞丐而遭受白眼。有几次上访后,无钱回家的郭玉香,只得当着许多人的面,跪地苦苦哀求列车长让她免费乘车。

  无罪释放

  “我儿子没有罪,我们就是不服判决!”郭玉香说,2003年12月10日,根据陈世江在狱中的表现,山东高院裁定将其刑罚由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但她仍然不服。同年12月23日,山东高院指令烟台中院对本案进行复查。烟台中院仍认为陈世江杀人事实清楚。2004年6月,该院驳回了再审申请。

  郭玉香继续帮儿子申诉。2004年,全国人大获悉了郭女士的事情,并责成山东省人大督办。此案中的种种可疑之处,也引起了山东省人大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取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2005年3月8日,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山东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就这样,儿子的一线生机出现在老人面前。此后,郭玉香常常跑山东省人大、省高院,打听案子的进展情况。

  最后,省高院经过重审案件,确认了陈世江并无作案时间,为此,作出了无罪释放陈世江的决定。

  2006年4月18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于陈世江和郭玉香来说,这一天却是终生都难以忘怀的:这天上午9时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刘建军法官到泰安监狱宣布:陈世江无罪。法官还向陈世江送达了一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告知国家赔偿请求权通知书》,告知他有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5月19日,陈世江来到蓬莱市公安局,以受害人的身份请求该局对 “12.2”凶杀案重新立案侦察。

  目前,陈世江正准备申请国家赔偿,至于数额,他正与自己的律师协商。

  讳莫如深

  6月21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蓬莱市公安局值班室,想就此案采访该局局长田力或政委陈帝尧 (即当时负责此案的蓬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但值班人员声称不知道电话。于是记者拨通了田力局长的手机,对方声称自己在北京出差,对于这个案件并不知情。当记者询问是否能告知政委陈帝尧的电话号码时,对方称要记者自己去找,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当初审判此案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徐东审判长,当记者说明采访意图时,于徐东说:这个情况你找山东省高院采访,你问的这个事我听见就烦。记者问:为什么烦呢?当初你是以什么标准判案的呢?于徐东说:“你别问了,我不想回答。”随后,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本报记者 刘卓 特约记者 齐崇淮 发自山东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