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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团伙劫持20余名少女强迫卖淫(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47 新华网
少年犯罪团伙劫持20余名少女强迫卖淫(组图)

受害少女,正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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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团伙劫持20余名少女强迫卖淫(组图)

多名受害少女平时就住在一个十平米大小的宿舍里


少年犯罪团伙劫持20余名少女强迫卖淫(组图)

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与受害少女年龄相差无几


  山西朔州少年组织、强迫同龄少女卖淫案反思

  沉重、悲哀、痛恨……在采访这次新闻事件时,许多词语在记者脑海中不停浮现,但却没有一个词汇可以准确全面的表达出内心不断涌出的感觉。

  十多岁、二十多岁,正是花样年华,正是人生最精彩的时候,而他们,却选择了走向
“末路”,不仅仅是自己,还连带了其他同样花样年华的孩子。

  到底是谁让这些懵懂孩子选择了“不归路”?

  犯罪——花样年龄

  2006年8月,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陆续接到报案:有一名初一女孩被一辆车硬拉上车、有两名女服务员失踪……

  这些女孩到底去哪里了?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立即组成了专案组展开调查,但排查了百余名可能犯罪的人后,案情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9月15日,一名受害人家属向办案人员反映了一条线索:他们的女儿打回来电话说,她在右玉县一个宾馆里被迫卖淫,跟她在一起的还有几个女孩。

  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右玉县天龙宾馆,当场解救出几个女孩。

  据介绍,除了天龙宾馆,在宁武县怡苑宾馆还有一个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窝点。在公安机关解救出的10余名少女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14岁。

  记者了解到,为获取利益,这个犯罪团伙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介绍工作、出去玩等手段诱骗、劫持了20余名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

  而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起组织、强迫少女卖淫案,是由一群少男少女们组织策划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有12人,已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的15岁,最大的21岁。

  案情——令人发指

  在距离风景如画的右玉县县城约二十分钟车程的天龙宾馆记者了解到,受害少女平时就住在该宾馆后的一间员工宿舍里。

  记者看到,这间大约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由几个女孩共用,房间里有两张上下铺的床,可以住四个人。

  “其他人住哪里?”记者问。

  “就住地上,以前地上铺着垫子。”宾馆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

  “她们平常都不怎么说话,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女孩脸被打青了。”这是这名服务员对受害少女的唯一印象。负责此案件的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警四中队侦查员池鹏程告诉记者,在此案中,特别令人发指的是,这个罪犯团伙不仅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强迫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卖淫,还组织了卖淫“培训”,项目包括异性搓澡、勾引嫖客等。

  据介绍,这个由少男少女组成的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采取了系统化“一条龙”作业:该团伙中有四名15岁-18岁少女,这些女孩所扮演的角色是诱骗、劫持与她们同龄的女孩到宾馆;到宾馆后,再由其他男性犯罪嫌疑人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胁迫被骗少女卖淫,在公安机关解救的10余名受害人中,有3人遭犯罪嫌疑人强奸6次;为防止这些少女逃跑,受害少女的一举一动都由专人负责看管。

  痛心——末路孩子

  在朔州市朔城区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荣荣(化名)。

  今年18岁、长相清秀的荣荣诱拐了多名同龄少女,她诱骗了几个人在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怡苑宾馆进行卖淫活动,这些少女每卖淫一次,该团伙抽取100-200元不等的费用。

  而对此,荣荣没有悔意,她认为,这些跟她一起的女孩“都是自愿的,有的是为了傍大款(找一个有钱的人)”。

  记者了解到,15岁就辍学的荣荣父母都在家务农,2005年她曾被人强迫卖淫,而现在她的想法是“有了钱,就有了一切,可以坐轿车、住漂亮房子。”

  “这起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不管是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以未成年人居多,他们都是初中毕业或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的农村孩子,大多数人家境不好。” 池鹏程告诉记者。

  在公安机关所做的该案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丹丹(化名)的询问笔录上,记者看到,15岁的丹丹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了。

  而丹丹参与此次案件的原因是:“荣荣今年想攒点钱,让我和她领几个小女孩当小姐卖淫。”到后来,因为她骗了两个人卖淫,而荣荣只“给了400元”,因觉得荣荣“不够意思,给的钱少”就不干了。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林世新告诉记者,丹丹已经怀孕了。

  林世新说,“这些孩子的家庭不仅仅是经济困难,更重要的是家庭环境不好,一些在单亲家庭长大,另外一些父母长期不和,对子女疏于监管,孩子们很小就流入社会,主要活动场所都在网吧、迪厅,不回家,好的东西没学会,反而学会了一些坏的东西。”

  沉重——麻木社会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共非法获利10万余元,全部挥霍殆尽。而被公安机关解救出的少女有的被殴打致伤,有的染上性病,心理留下了阴影。

  14岁的初一女学生燕燕(化名)被荣荣等人胁迫卖淫1个多月,由于害怕被同学、老师知道,她现在已无法再到学校上课,她的父亲正在四处为她联系学校,但由于费用太高,截至记者采访时,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的她仍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上学。

  记者了解到,在此案中,有许多与这些被害少女同龄的服务生也参与了案件,甚至帮助监督这些少女的活动,在少女被迫“培训”时,还在门外偷听。当记者询问天龙宾馆的一个服务员为什么不报警时,这个青年这样回答:“大家都是为了挣钱,我只要把我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

  在右玉县天龙宾馆采访时,记者看到,这个刚开业不久的宾馆前贴着这样一幅对联“利似春潮滚而来,财如晓日腾云起。”该宾馆负责人对容留犯罪团伙的行为做出了这样的解释:“我们也是为了谋利益,有了小姐,客房入住率就高一些。”

  “这些人挣钱都不择手段了。”右玉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建军说。

  朔州市公安局局长安根田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大众传媒有意无意地宣扬一切向钱看,许多人为了利益,已经毫无良知了。

  “相比这些犯罪嫌疑人,宾馆老板、服务员、嫖客,这些人的冷漠更不可饶恕。”采访中,朔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武良说,“他们简直就是鲁迅笔下那些‘麻木无知的看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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