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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抢劫作案24起 庭审现场跳窗逃走(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8:59 大河网-大河报
杀人犯抢劫作案24起庭审现场跳窗逃走(组图)
法官向被告人张瑞华下达判决书

杀人犯抢劫作案24起庭审现场跳窗逃走(组图)
被告人张瑞华曾当庭脱逃的西华县法院审判庭

  他系一个特大抢劫杀人犯罪团伙的首犯,伙同他人抢劫作案24起;被抓捕归案后,他两次脱逃,一次是在法院庭审现场跳窗逃走,一次在看守所内爬房逃脱。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张瑞华一案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瑞华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张瑞华一案一审宣判。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瑞华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张瑞华犯脱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接到判决书后,被告人张瑞华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抢劫作案24起

  在抢劫过程中致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9人轻微伤。

  张瑞华是商水姚集芳寨村村民,系一个特大抢劫杀人犯罪团伙的首犯。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5月至2001年8月以及2006年3月至4月间,张瑞华伙同他人在河南、安徽、湖北等地分别交叉结伙,采取下地锚和用匕首刺破货车轮胎、趁司机检修时持凶器殴打和威胁等手段,抢劫作案24起,共抢劫76人,抢劫现金61万多元、手机15部及金戒指等物。在抢劫过程中致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9人轻微伤。

  庭审现场跳窗逃走

  审判长宣布休庭,张瑞华突然一跃而起,蹿上审判台越窗而出。

  2002年7月24日下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华县法院审判庭审理以张瑞华为首的特大抢劫团伙案。当天的庭审开始后,法警按照规定给张瑞华等人去掉刑具。下午4时许,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已经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台上的控辩双方也收拾有关材料准备离席。审判长正要宣布让法警给被告人戴上刑具时,张瑞华一跃而起,突然蹿上离自己有8米多远的审判台右侧,踩着一张桌子,越窗而出,然后从3米多高的窗台上跳下,夺路而逃。这一切都在瞬间发生。法警迅速追击,可是张瑞华已无影无踪。

  张瑞华当庭脱逃事件发生后,周口市警方出动上千名警力展开搜捕,但没有抓到张瑞华。此后4年,张瑞华一直未归案。其间,西华县警方多次摸排线索,转战河南、山西、安徽等省,对张瑞华实施抓捕。

  冒名作案再入牢房

  经再次排查,才发现被抓获的“刘高峰”是他人假冒的。

  去年4月10日夜,安徽寿县正阳关镇居民高某驾车在公路上遭3人抢劫。4月16日晚,寿县警方将涉案的“刘高峰”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羁押在寿县看守所。警方研究案情后认为,“刘高峰”一伙手段残忍,有前科劣迹的可能性很大。但经与河南警方联络,查阅“刘高峰”人口信息资料后,警方并未发现其有何前科劣迹。

  “刘高峰”在关押审查期间试图逃跑,被及时发现制服。寿县警方再次与河南省警方联系,经排查,才发现刘高峰本人现仍生活在当地,被抓获的“刘高峰”是他人假冒的。警方马上安排进行辨认,确认在押的“刘高峰”就是曾当庭脱逃的特大抢劫犯罪团伙的首犯张瑞华。

  看守所内爬房逃脱

  正要上大脚镣时,张瑞华突然起身冲出……

  张瑞华假冒他人姓名抢劫被寿县警方抓获,警方核实其真实身份后,将其羁押在寿县看守所。

  去年6月7日19时40分,寿县看守所当班民警陶某为防止羁押在5号监室的张瑞华自杀或伤害同监室其他在押人员,将张瑞华带至内值班室,准备把张瑞华戴的小脚镣换成大脚镣。正要上大脚镣时,张瑞华突然起身冲出,急速沿内值班室通向巡逻道的楼梯跑上二楼巡视通道。陶某一边与协助上脚镣的看守所服刑犯人张某追赶,一边喊其他民警协助。民警李二兵听到喊声后,立即冲进内值班室按响警铃。张瑞华跑上巡视道后,发现无路可逃,随即跳上5号放风场顶棚并爬上监室房顶,然后跃上监区西侧大围墙,下到大墙外的在押人员食堂顶部逃脱。

  安徽寿县警方全力追捕张瑞华。8月26日中午,追捕民警发现张妻找来车辆,开始从南阳市镇平县搬家,遂秘密跟踪。当日18时许,专案民警在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社区发现了张瑞华妻儿进入了一个大杂院。在驻马店警方的积极配合下,追捕民警立即张网布控,20时许,张瑞华与妻儿在大杂院门口一出现,民警迅速将其抓获。8月27日凌晨,追捕民警将张瑞华安全押解返回寿县。8月27日中午,张瑞华被寿县公安局移交给西华县公安局。

  □记者于扬通讯员张永波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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