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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男子组织抢劫团伙绑架劫持单身女子(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14:34 内蒙古晨报
20岁男子组织抢劫团伙绑架劫持单身女子(组图)
缴获的刀具 晨报记者 冯程摄影

20岁男子组织抢劫团伙绑架劫持单身女子(组图)
就是用这辆车实施抢劫的 晨报记者 冯程摄影

20岁男子组织抢劫团伙绑架劫持单身女子(组图)
年仅20岁的“黑老大” 晨报记者 冯程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 (记者 刘慧敏) 3月13日上午,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向媒体公布了以20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暴力绑架、抢劫带有黑恶势力的犯罪团伙的侦破情况。这个10人犯罪团伙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不足18岁。2006年10月,这10人纠集在一起作案,截至今年2月警方将其抓获,他们在包头市昆区、东河区、青山区等地作案10起,因其作案手段恶劣,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警方将这一团伙及时打掉后,铲除了严重危害包头社会治安秩序的“毒瘤”,净化了社会环境。

  四五个男子将一名女子劫持

  2月的天气,寒气逼人。凌晨时分,街上已是行人寥落。2月7日凌晨3点,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的值班电话突然急促地响起,昆区少先路碧海云天保安报案称:在碧海云天门前停车场看见一辆红色面包车从少先路由东向西开来,车上下来四五个男子将一名同向行走的女子用袋子蒙住头拉上车,之后面包车一路绝尘而去。接到报案后,刑警们闻警而动,立刻投入到战斗中。

  调取各个路段的监控录像!但是,录像没有显示出可疑情况。与此同时,案情上报到昆区公安分局领导处,一个以三中队为主力的专案组迅速成立。刑警们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秘密侦查此案。

  侦查员得到重要线索

  2月15日,刑警三中队侦查员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乔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刑警三中队侦查员组织警力连续在犯罪嫌疑人乔某某家楼下蹲坑守候,但一直未见乔某某回家。

  一举抓获八名嫌犯

  2月26日下午1时,刑警三中队民警认为抓捕犯罪嫌疑人乔某某时机成熟,立即展开抓捕工作,首先将犯罪嫌疑人乔某某、王某抓获,其次陆续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柳某、王某等8人一举抓获。

  据团伙成员交代,自2006年10月以来,该团伙10名成员互相勾结,开着红色面包车,专门抢劫夜间行走的女子或单行男子,主要采取将受害人劫持到该团伙开的面包车上,以打骂或者威胁的方式,抢劫受害人财物。抢劫完受害人财物后,将受害人再开车拉到偏僻地段,把受害人扔下后,迅速逃离现场。近半年的时间,他们在包头市东河区、青山区、开发区、昆区等地作案10起。

  报案者寥寥无几

  团伙成员落网了,给人们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犯罪团伙在海德俱乐部连续跟踪作案5起,但是由于受害人没有及时报案让警方错过了抓捕的好时机。办案人员说,如果在发生第一起案件之后,受害人及时报警的话,警方会马上在重点场所蹲守、布控,后面的群众不会在短时间内遭受侵害。由于受害人不报案,给警方的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对打击罪犯也造成了难度。警方提醒受害人,在看到此文后,一定到警方报案,警方通过本报刊登报案电话0472-2102766,希望受害人前去报案。

  十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截至记者发稿前,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警三中队全部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从小恶开始,迅速集结,很快发展壮大,成为现在的团伙作案,10人团伙的犯罪轨迹值得我们深思。昆区公安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夏景魁从这起案件中分析,除了夜场工作人员下班后注意自身的安全以外,社会应该对青少年的心理和教育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怀。“这些犯罪嫌疑人曾经在一些饭店和浴场做过服务生,被人歧视,缺少关怀,让他们的心理发生了扭曲,他们到社会上寻求所谓的‘温暖’的同时,交友不慎,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的犯罪值得我们深思。

  相关链接

  犯罪团伙“老大”仅20岁

  王某,男1987年2月20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巴彦淖尔市人,住开发区曹家营子村,无业。乔某某,男,1987年2月2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包头昆区人,住昆区友谊19#6栋70号,无业。王某,男,1989年8月2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原籍乌兰察布市,现住曹家营村,无业……

  团伙成员落网后,警方对他们身份进行了审查,发现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不足18岁,其中团伙中的“老大”王某仅20岁。他们通过游戏厅或网吧认识后,结成团伙作案,十分嚣张。他们落网后,警方搜出了9把砍刀,警方人员说,幸亏这些受害人多是妇女,没做太大的反抗,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该团伙还涉嫌受雇伤害他人、讨债要债、非法拆迁、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跟踪作案屡屡得手

  2006年10月中旬,王某和乔某某、杨某、王某、柳某、娄某某、袁某等人在昆区海德俱乐部门口蹲点,大约凌晨两三点左右看到一名受害人挎着一个包自己开车走了,王某等人就开车跟上,跟到青山区九星北富润小区里面,受害人下车,王某等人扑上去将包抢走(包里有现金3000多元)后开车逃跑。同年10月底,在同样的地点,他们跟踪上了两名打车的受害人,一直跟到了乌兰小区,两名受害人下车后被抢劫,抢走手机一部。

  11月20日左右,他们跟踪一名受害人到青松小区,受害人下车后他们将其拉到车上进行抢劫,抢走一个包,包里有现金200多元,V3手机一部。将受害人扔到植物园偏僻地后,他们逃离现场。11月底,他们跟踪两名打车受害人到东河区立交桥附近的小区将两名受害人拉上车进行抢劫,抢走手机一部,现金400元,并将受害人扔到东河区南部农村土路上,后逃离现场。12月中旬,他们跟踪两名打车受害人到东河区铁西附近,将两名受害人拉上车进行抢劫,抢走现金500元。犯罪团伙在海德俱乐部门口跟踪作案5起,无一失手。

  利用同样的手段他们在包头宾馆、神华酒店等宾馆和娱乐场所门口,将受害人劫持抢劫之后,又将受害人推下车,抢劫的赃物总值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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