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男子持刀进派出所自首 称抢劫的哥30元钱(组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05:08 重庆晚报
长达50厘米的刀具被公安收缴 姓陈的男子被治安拘留五天 昨日凌晨1时许,一衣着褴褛的年轻男子走进沙区公安分局三峡广场治安派出所,称1小时前抢了的哥30元钱,前来自首。 民警将信将疑。男子从身上掏出一把锋利无比的折叠刀和10元钱,称是作案的工具和剩余赃款。 男子凌晨携刀自首 “警官,刚才我抢了出租司机30块钱,现在觉得很不好,我想把钱还给人家。”昨日凌晨1时许,一衣服沾满污垢的年轻男子走进三峡广场治安派出所,语出惊人。 民警上下打量着该男子,半信半疑。该男子见状,马上从外套里取出一把约50厘米长的折叠刀,放在民警办公桌上,同时摸出一张10元钞票。“我用这把刀抢的人,钱是剩下的。”该男子一脸平静地说。 民警将其控制住,展开审查。 自称拿钱炒了菜吃 据查,该男子叫陈孟(化名),沙区土主镇人,今年21岁。 陈孟称,昨日零时许,他从天星桥走到三峡广场时,肚子饿了,但身无分文。“在404车站旁,我看见一辆出租车在等客,于是起了歪念。”陈孟称,自己上了出租车,叫司机“往前开”。车行至八中门口时,“我取出刀,抵在司机胸口,叫他拿30块钱出来。”司机吓坏了,把车停到路边,递给他30元钱,然后驾车离去。 陈孟说,随后,他到附近饭馆花20元钱炒了几个菜,“吃饱了,我才发觉这种行为要不得,所以来自首。” 陈孟说,出租车司机是个男的,30岁左右,微胖。 电台寻受害者无果 陈孟说法是否属实?派出所民警查询,110无此报警记录。昨晨6时许,警方整理了一个协查通报,送到交通广播电台,希望通过滚动播出,引起受害者及目击者注意,及时指证,但截至昨晚7时记者发稿,仍没有人与警方联系。 昨日,记者在派出所见到陈孟。戴着手铐的他说普通话,对记者的提问一脸不屑。民警称,陈孟初中辍学后便走南闯北,“说普通话习惯了。”记者问他为何铤而走险,他说:“我不接受采访。” 记者假称要把此事告诉陈孟父母,他很不耐烦,“拜托,我一个人扛了,不行吗?” 警方对其治安拘留 民警称,由于不能找到这桩“抢劫案”中的受害者以及相关证人,最后,警方只得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对陈某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理。 民警称,哪怕抢一分钱,都属刑事犯罪,将受到刑法制裁。民警表示,只要找到受害者及相关证人,证明情况属实,仍将追究陈孟刑事责任。 民警称,如果陈孟所说是事实,警方需要提醒的是,当市民遭到不法侵害时,应及时报警,而不要以为钱少事小而作罢,“否则只会助长犯罪。”警方为此留下报警电话:63755080,联系人:黄警官。 记者 陈国栋/文 冉文/摄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