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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疑犯逃跑时横穿马路被撞伤(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4:01 重庆时报
抢劫疑犯逃跑时横穿马路被撞伤(组图)
被撞伤的抢劫疑犯

抢劫疑犯逃跑时横穿马路被撞伤(组图)
被抢的金耳环

  本报讯 (记者 张璐) “有人抢耳环,抓抢匪!”见后面的人快要追上来了,一名身穿红色条纹上衣的男子紧握刚抢来的金耳环一路狂奔欲横穿马路,刚跑到离对面人行道不到两米处时,一辆出租车因躲闪不及将其撞飞3米后,重重地摔在人行横道上……前晚7时许,该男子被送往高新区人民医院抢救,撞人的哥大呼“他是自己跳上车头的!”

  男子抢劫后逃跑被车撞

  事发地位于高新区人民医院下行100米处,据附近小卖部刘老板称,他看见一名身穿红色条纹上衣的男子,从马路对面飞奔到马路中间的花台处,一名老太用手捂着耳朵在后面追,几名路人也边追边大声喊着“抓抢匪”。

  “那名男子先躲过了一辆轿车,但在离人行道不到两米处,一辆出租车因躲闪不及将他撞飞3米后,重重地摔在人行横道上。”一名卖手机的女子说。

  家属要司机先付医药费

  见被撞男子伤势严重,协勤赶紧将他送往高新区人民

医院抢救。在救护车上,协勤在该男子的左手里发现一只圆圈状的金耳环,另一只金耳环也在急救车的担架下被找到。

  当晚8时许,男子的家属赶到医院。据称,这名涉嫌抢劫金耳环的男子名叫陈忠(化名),23岁,无业,家住沙坪坝区井口,“他今晚到钟表厂给婆婆过生,但到底在外面干了些什么事,我不清楚!”一名自称是陈忠幺爸的男子说。

  经医生诊断,陈忠肺部挫伤,说话困难,多处软组织挫伤,需要住院治疗。“我们根本没这么多钱,撞人的司机先把医药费付了,治好了人,派出所该怎么处理都行!”陈忠幺爸说。

  市民:医药费应由嫌犯出

  “他是自己跳上车头的!”何师傅称自己很冤枉。据交警初步断定,是陈忠作案后逃跑时横穿马路被撞的。昨日下午,交警18支队的办案交警交还了何师傅被扣的出租车,虽然还未开出《责任认定书》,但一名办案交警口头表示,何师傅不承担民事责任,不用赔偿医药费。记者随机采访了3位市民,3人均认为该男子是在作案后逃跑时违反了交规,医药费应由犯罪嫌疑人自己出。

  被抢老太竟“消失”

  事发后,石桥铺派出所民警在做笔录时发现,被抢的老太竟然不见了。据一目击者称,老太和老伴、女儿一起出来散步时被抢走了金耳环,当嫌犯被出租车撞伤后,老太和老伴商量了一会后就走了。“肯定是怕担责任,怕赔医药费!”目击者推测说。

  “受害者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须赔偿任何医疗费!”石桥铺派出所教导员表示,希望被抢老太能尽快出来指证嫌犯,协助警方调查,并拿回被抢的金耳环。

  律师说法》

  正方

  “出租车司机可不予赔偿”

  “出租车司机可不予赔偿!”律师蒲万纯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现的伤害事故,根据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是因犯罪而导致的伤害行为,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此外,在本案中,交警部门已经口头认定出租车司机没有过错,因此该司机可以不予赔偿。

  反方

  “司机可适当减轻赔偿金额”

  律师邓杰却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嫌犯是在犯罪之后逃跑时被撞伤,但司机仍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可根据情况适当减轻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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