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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受16年家庭暴力 勒死丈夫358人为她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03 重庆商报
妻子遭受16年家庭暴力勒死丈夫358人为她求情

358名工友及邻居签名按手印请求法律从轻处理王芳及儿子。记者唐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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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本报记者 罗磊) 7月1日深夜,西南铝业集团环保处42岁工程师刘远兵被勒死在自家地板上,次日案破,警方发现嫌疑人正是刘的妻子和16岁的儿子!记者昨日在九龙坡区西彭镇现场走访时,竟发现一份358人联名签署的“请愿书”,要求司法部门从宽处理;死者70岁的亲生父亲刘永贵则投书警方,表示“不追究儿媳的法律责任”!

  事件 家庭纠纷变命案

  7月2日凌晨1点35分左右,西彭派出所接到分局110指挥中心通报:该镇大石堡7村14栋4单元4-9室一中年女性报警称发生家庭纠纷。民警涂安银、赵富华出警一看,屋主刘远兵侧躺在主卧室门外的地板上,脖子上深深勒着一条长约1米、比筷子略细的白色尼龙绳,已经死了不止一会儿!神色恍惚的妻子王芳低声说:“报警电话是我打的,人是我一个人杀的,跟公公、儿子都没关系……”

  派出所所长向刚等人勘察发现,刘远兵的死亡时间应是7月1日夜里11点半左右。民警将王芳母子及刘永贵三人带回派出所连夜突审,发现王芳左侧大腿有两处很深的淤伤,经鉴定系案发当晚被人踢伤;刘永贵口中牙齿有残缺、身体有轻微外伤,也是案发当晚所致。2日中午,案情真相大白:

  7月1日下午6点多,刘远兵在街上茶馆听某茶客抱怨孩子高考失败,心情顿时烦闷不已,便匆匆回家臭骂上高一的儿子刘飞;刘飞赌气跑了出去,刘远兵又飞腿将妻子踢伤!王芳含泪一瘸一拐上街找回儿子,又打电话将公公刘永贵叫来。刘远兵跑到儿子卧室又撕又烧,又冲出来要打儿子;刘永贵上去劝却被其挥拳打昏在地,牙齿也被打落两颗……王芳瞬间失去理智,顺手抄起沙发上那根以前用作裤腰带的尼龙绳,猛套上丈夫颈间交叉用力将其勒倒在地,然后儿子帮忙按住父亲的手……悲剧就此发生。

  民警同情两“凶手”

  调查走访结果让民警困惑不已:这一家三口,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早在1982年上大学时,刘远兵就患上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发作起来狂躁异常六亲不认!1988年,西南铝业集团熔铸分厂23岁的女工王芳深深爱上了这个大学生,不顾一切嫁给了他,婚后最多一年丈夫便频繁发病,非但对妻子进行严酷的精神控制,还动辄拳脚相加。

  40岁的王芳看上去像一个60岁的老太婆,不但面如死灰,而且一头白发前面那一片就快掉光了!据王交代,作案瞬间她大脑一片空白,“我只想用力、再用力,让这一切快点结束!”

  昨日中午,西彭派出所所长向刚仰面长叹:“要不是穿着这身警服,我真想抬抬手放王芳的儿子过关,唉……十足的社会悲剧。”

  358人签名“请愿”

  王芳的妹妹王蓝手中有一份两页的“请愿书”,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友交给她的。大概内容就是王芳结婚16年来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一时失去理智杀人,希望法律从轻处理母子俩。两页请愿书足足附了5页白纸,密密麻麻签下了358个名字,每个名字上都按着一个鲜红的手指印,有工友、也有众多邻居。据起草请愿书并发起签名的那位工友说,所有人都是自愿签名的。

  调查 王芳父母:当年我们反对结婚

  王芳60多岁的父亲王忠叹着气说,16年前大家都知道刘远兵有病,可王芳铁了心要嫁给刘:“他有病我也爱他!”气极之下,从未打过女儿的王忠动了手,可反而更坚定了女儿的决心。

  在妹妹王蓝看来,姐夫刘远兵不发病时是个好人,自己家里电脑坏了,他还很热心地过来帮忙修……可一旦发病,姐姐多半要挨打,有一次眼睛被打得充血,被迫到妹妹家躲了一周。姐夫竟然规定姐姐不准跟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男人说话!王蓝的丈夫杨平说,几年前有一天王芳下班到街上买菜,遇到杨的哥哥,两人边走边聊了几句,正好刘远兵迎面过来撞见,刘脸色铁青,双手拳头都捏紧了,好像马上就要冲上来打王芳一样!

  同事邻居:她是大家敬重的好人

  西南铝业集团熔铸分厂厂长韦志宏说,王芳是个大家都敬重的好人,责任心极强,在看守所还托干警带了张纸条出来,说自己手里还有一笔班组职工的补贴费,放在何处、如何处理……同班组的女工张惠春跟王芳关系最好:“刘远兵的多疑、控制欲简直不可思议——晚上8点之前如果不回家,肯定要遭毒打!在厂里即使跟女同事关系稍微密切,也要挨打!”

  死者父亲:希望公安机关从轻处理

  死者刘远兵的父亲刘永贵拒绝了采访,但我们仍在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查到了一份刘亲笔写的“证明材料”,大意是说,我儿子1982年起就患有精神病,10多年来儿媳妇挨打受骂很不容易,发生这种事谁也不愿意,我们全家都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也希望公安机关从轻处理……

  疑问 为何不寻求帮助?不离婚?

  据陈瑜、张惠春等人介绍,王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在家里受了委屈,几乎从不对外人讲,而且当年父母明确反对这门婚事,如今她甚至连跟父母也不好意思说!所有的痛苦屈辱常年深埋心底独自承受,一旦爆发可怕至极!据周科长说,这难缠的家务事,组织上毕竟是外人,怎好插手?周还认为,刘远兵是王芳第一个男友,王对丈夫确实爱得很深,她担心自己如果离了婚,会担上一个“抛弃病弱丈夫”的骂名……

  重庆市妇联助理巡视员陈明英说起此案便痛心疾首:家庭暴力固然令人愤慨,可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却是隐藏在暴力背后最危险的杀手!从王芳来说,“从一而终”、“忍辱负重”的想法伴随她走过了16年痛苦旅程;从外部环境来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劝和不劝离”等传统观念依然强势,无疑错失了一次次避免悲剧的良机。

  法律 母子应能从轻处罚

  “请愿书”有用吗?母子俩会从宽处理吗?国内刑法学权威、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赵长青表示,此案的性质肯定是故意杀人,王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刘飞涉嫌共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上即可承担刑事责任,因此16岁的刘飞也不会一点事没有。

  然而,赵教授同样对两名嫌疑人唏嘘不已:刘远兵一旦发病就会对妻子、儿子造成极大的痛苦和折磨,而且因为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发病期间不承担刑事、民事后果,这对母子俩来说犹如雪上加霜!母子俩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采取了错误的行为,这在法律上讲具有从轻处罚的条件。更重要的是,王芳作案后主动报警,应属法定自首情节,完全可以从轻甚至减轻处罚。

  至于那份358人签名的“请愿书”,赵长青认为虽然不能作为呈堂证据,但完全能够通过公安机关送交检察院、法院,作为法院审判量刑的参考依据。(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刘、王两家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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