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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北京电动自行车“禁改限”限速15公里(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1:19 新华网
图文:北京电动自行车“禁改限”限速15公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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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市民张敏杰在北京市宣武区非机动车登记处展示他的电动自行车发票。由于其2004年2月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遗失,暂时无法申领牌证。民警提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遗失应向购车点申请补办。

  当日起,凡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进行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电动车车主申请登记时,需提交车辆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明和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2月15日后,北京市交管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检查力度。

  新华社记者庞兴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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