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屠夫持杀猪刀暴力抗法狂砍城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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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11 信息时报 | |||||||||
宣判后,犯人签名按手 昨日宣判现场 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魏丽娜 通讯员 越宣 刘强 陈彦佳) 暴力抗法也得蹲监。昨日上午,越秀区在英雄广场召开专项宣判大会,官某志等5案6名罪犯以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据越秀区有关人士介绍,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使用暴力手段阻挠或抗拒城管执法行为召开的专项宣判大会。 猪肉档主 刀砍城管
据介绍,2005年12月12日上午8时许,越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东中队对广州市东华西路糙米栏桥头乱摆卖问题进行整治工作,当该队队员陈某某、巨某某和王某某等人清理至一家占道经营且属无牌经营的猪肉档口,城管队员巨某某等人上前准备没收该家猪肉档放在档口的刀、猪肉等物时,该家档口的一名年轻男子拿起杀猪的刀朝巨某某身上乱砍,致使巨某某的右大腿及面部受伤,同往执法的城管队员王某某见此便上前抱住该名挥刀男子,该名男子继续砍向王某某,并将王某某的右大腿砍伤。随后,该名挥刀男子被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 经审查,该名年轻男子叫官某志,今年24岁,广西人,是该猪肉档的档主。经法院审理查明,官某志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女三轮车主抗法 在昨天的宣判会场,众多案犯中唯一的女性在队列中十分刺眼。她叫张某清,今年40岁,湖南省洞口县人。 据介绍,今年3月16日下午2时许,越秀区公安人员与城管人员依法联合在本市东风东路东风广场附近整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当城管队员收缴张某清用于非法营运的一辆无牌无证的人力三轮车时,张某清不但不配合,反而极力阻扰执法,并强行拉扯、踢打在旁协助、规劝的公安人员廖某某、熊某某,致廖某某警服上的警号被扯掉,熊某某轻微伤。随后,张某清被公安人员及城管人员合力制服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清以暴力方法故意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扰乱了国家机关对社会生活的管理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当城管4年被打两次 说起暴力抗法,越秀区城管大队长陈谋不无感慨地说“我们的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流汗,还时不时流血!”据了解,目前暴力抗法事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城管执法。据统计,从2005年1月至今,越秀城管大队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40余宗,共有12名城管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一位城管队员苦笑着说:“我们规定执法过程中不能使用暴力。我是2002年从部队转业到城管大队的,在部队摸爬滚打20多年都没有受过伤,没想到在城管才干了4年,就被打了两次!” 由于目前城管部门只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但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职能,缺乏威慑力,加上部分群众此方面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犯法,轻微违法违章无所谓”,因此给城管工作带来很大困扰。许多违法经营者一旦要被进行处罚时,会迅速呼叫同伙,聚集成群,与城管执法队员纠缠,有时甚至集体围攻执法队员。 20警员进驻城管大队 随着夏日的临近,夜间烧烤、大排档扰民经营的现象又有所抬头,越秀城管大队在这期间将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六乱”百日大会战行动。越秀区委、区政府已要求公安部门在城管部门进行大型的整治行动时,要派出一定的警力参与行动,保证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据介绍,为进一步打击暴力抗法,越秀区将组建“处理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公、检、法等司法部门预防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越秀区公安分局也将派出一个中队约20人进驻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长期参与城管巡查和专项整治,双方联动执法,为城管工作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