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社会](2)流浪儿童有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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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0:02 新华网 |
图文:[社会](2)流浪儿童有新家 流浪儿童有新家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周苏老师在和孩子们交流(5月25日摄)。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是政府救助、保护和教育流浪儿童的专门机构,自2002年3月建立以来,已收留、保护了500多名流浪儿童。4年来,该中心在开设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同时,还组织开展多项课外活动、开设多种技能培训课程,丰富孩子们的业余生活。 据介绍,自2003年8月1日我国《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各级民政部门陆续建成130多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很多流浪儿童提供了救助、保护和教育。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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