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现代三毛流浪记:母亲冷漠继父难容(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1:12 信息时报
现代三毛流浪记:母亲冷漠继父难容(组图)

孩子的流浪性格,很难适应学校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现代三毛流浪记:母亲冷漠继父难容(组图)

林家骏终于见到了近一年没有谋面的母亲


现代三毛流浪记:母亲冷漠继父难容(组图)

助养人谭姐担心事情越来越复杂


  现代三毛流浪记追踪

  □本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游曼妮 本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朱元斌

  六一儿童节是所有孩子的节日。那些缺少家庭关爱的孩子,在这特殊的日子倍加需要关注。“现代三毛”林家骏就是其中一个。

  “现代三毛”林家骏去年12月21日出现在《信息时报》的头版封面上。12岁的他命运坎坷,生父去世,母亲改嫁,并“失踪”数月。于是,他靠着拣垃圾睡马路养了自己4年。身世见报后,他被人收留,并如愿进入课堂。但是半年后,他找到了妈妈,却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学校,被送回老家,在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当学徒了——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记者陪着家骏找到了婆婆家,老人家还是那番老话:“家骏,不要再想着找你妈了。她要是真挂着你,怎么也要来我这,问一句你去哪里了。从来就没打听过。她跟着那个捡垃圾的,也不好好过日子,成天不干活,人家还嫌她呢。你还是老老实实跟着番禺的老板,读书也好,找工也好。总强过捡垃圾睡路边啊。”

  近日,记者回访了“现代三毛”林家骏。他原本已被人收留,过上正常生活,却因为生母的出现而再度失学。这段“意外”显露出一个现实的难题:监护人如果不行使监护权责,谁能为流浪儿童负责?

  流浪性格,难适应学校

  今年开春,林家骏被番禺的谭女士收留后,搬到一个岛上,在番禺石基镇大刀沙村小学读一年级。

  一个月后,学校开始让他厌倦。每天7点钟要起床,他一放松,就做不到了;拼音学不会,语文显得越来越难。一次小测验,他只答对了一道题:照字练习,最后他拿了27分,这一度让林家骏把自己钉在了耻辱柱上。而且,他觉得班上的学生和自己玩不到一块儿,只有四五年级的人才能交朋友。下午放学,经常要留堂,到了4月份,他甚至罢课了。直到第三天校长亲自上门来找他做思想工作。他才回到了学校。

  正常生活习惯也让他难受——天天洗澡已经坚持不下来了,换洗的外套泡在桶里10多天,浸得一塌糊涂。白球鞋在泥地里打滚,脏得不行,他扔在屋外的石头上暴晒,硬梆梆地成了土疙瘩。

  村民的特别关注也成为了林家骏的负担。班上有个小姑娘爱找他玩,有大人就说他们有点太密了。林家骏委屈而气愤:“到哪都有人盯着。我又不是做贼的!”

  找到妈妈,一心想回家

  有一天,家骏的婆婆在电话里无意中提及,有人看到家骏的妈妈回来了,跟着一个捡垃圾的河南人住。从这一刻起,林家骏的心就飞了,恨不得马上就跟着回到广州去。至于“找到她,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没有书读,怎么办?”林家骏根本没仔细考虑过:“我去看看,要是她不吸毒了,我捡垃圾养她。”

  见林家骏心意已决,大家决定圆了林家骏这个梦。今年3月31日,谭姐把林家骏从岛上接到了番禺大石的工厂,次日派了一名工人送林家骏到海珠区昌岗路和记者会合,随身带了一包换洗衣服。

  回到家,家骏的婆婆却认为,家骏继续读书才是出路。于是,家骏又改变了不读书的决定,他对谭姐说:“阿姨,我见了我妈以后就回番禺,保证好好听话读书。”谭姐没有表示反对,她私下里和记者商议,她希望不和家骏的母亲接触,委托第三方签署一份公证书,证明谭姐无偿助养林家骏,提供教育吃住等基本所需,但不对其人身安全负有监护人责任。

  母亲冷漠,三毛再流浪

  但当天晚上发生了波折。晚上8点多,林家骏终于见到了近一年没有谋面的母亲。匆匆吃了个晚饭后,妈妈并没有强烈挽留他过夜的表示,而是在昌岗路送他上了一辆公交车,让他自己回番禺,直到深夜11点,林家骏仍然没有消息。谭姐重新作出决定:不再助养林家骏:“林家骏母亲对儿子的态度,很不符合一个正常父母的心理。和这样的人打交道,我觉得很为难。”

  那天晚上接近子夜时分,迷了路的林家骏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妈妈的住处,打地铺。从第二天开始,他又重新开始流浪生涯:捡矿泉水瓶,睡马路边。记者再次找到他时,他在世纪联华的一家清仓皮具店帮人卖东西,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清颜色。然而,林家骏没有住在妈妈家,他觉得不如睡在商场里自在。

  继父难容,回老家修车

  林家骏这样过了一个多星期,记者再三约见,终于见到了他的妈妈陈女士。

  得知谭姐不愿意再供养家骏后,她很失望,反复希望记者帮她再求求对方:“哪有不疼子女的父母呢,可是我有心无力啊。我命苦,家骏本应姓李的,亲生父亲出车祸死了。孤儿寡母的,我跟着姓林的这个男人来广州,谁知道他对我和家骏根本就不好,他吸毒,我也死心了,要吸大家一起吸,这就上瘾了。他死了以后,我和家骏就被赶出了家门。”

  当记者提醒她,早在第二任丈夫去世之前,家骏就流浪了。陈女士又解释:“我嫁的男人没本事,养不了我们。家骏捡垃圾总能挣口饭吃。”问她是否担心过儿子会误入歧途,她答到:“应该不会吧。他自己会照顾自己,不怎么用我操心。”讲到动情处,陈女士眼圈红了,家骏的表情却很冷淡。

  说话间,“石头”回来了。小小的出租屋显得更加局促,5平方米的地方铺着两张床,用帘子隔开,住着石头的大嫂、石头和陈女士。“石头”讲话很实在,他表示自己无法接受家骏做儿子,更没有能力供养这对母子。

  陈女士讲了自己最后的打算:“等筹够车费,我会把家骏送回高州老家,让他和外公住在一起。书是没得读了,吃饭睡觉的地方还是有的。”林家骏表示愿意接受,答应说不会随便跑。

  从出租屋出来,记者拨通了谭姐的电话,让家骏给她道个谢。谭姐嘱咐家骏听话,有什么事打电话找她,还会尽量帮他的忙,只是不再说让家骏回去念书的话了。家骏也没有再提,挂了线,他喃喃自语:“番禺那边还有些课本呢。”

  三天后,家骏的妈妈找了个亲戚,送儿子回了高州。记者昨天再次给陈女士打电话,询她表示林家骏在老家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当学徒。

  助养人谭姐担心事情越来越复杂

  很遗憾,家骏现在的生活确实离美好的愿望有差距。为什么热心的助养人没能改变他的命运呢?

  助养家骏原有长远计划

  家骏的助养人谭姐,是一个很稳重、有主见、家庭观念很强的广州女人,善良低调,又非常能干,头脑冷静。助养林家骏这样一个流浪多年的少年,谭姐很早就做了思想准备:让他养成正常生活习惯不容易,安心读书更难,她愿意尽全力尝试帮助他。

  按照谭姐的计划,家骏如果能有所起色,她打算假期全家带上家骏去大夫山森林公园游玩,暑假带他坐飞机去旅游;更长远的打算,是接他住到谭小姐的公婆家中,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等到家骏年满18岁后,想办法送他去当兵,经过社会和部队的锤炼,做一个自立的人。

  谭姐不是一个全职家庭主妇,她自己打理一家工厂。刚领家骏到番禺,谭姐安排他住在工厂里,白天在办公室有人教写字,晚上让工人看着他,希望家骏能适应有规律的生活,为上学做准备。

  在工厂的一个月,林家骏就出现了偷懒、注意力不集中的毛病。但出于对谭姐的敬畏,林家骏努力在她面前表现得好一点。春节放假的日子,是林家骏几年来最幸福的时光。谭姐带着他出席家族里的各种聚餐,全身簇新的林家骏还收了300多元压岁钱,谭姐用来给交学费,买了一部单车。

  要求太严?还是野性难驯?

  在选择学校时,谭姐经过一番周密考虑:如果在闹市区大石镇读书,家骏很容易和调皮的大孩子打成一片,在一年级难免会受歧视。最终,她联系了和外界联系甚少的大刀沙小学,那里民风纯朴,环境单纯,对家骏安心读书有好处。送家骏上岛后,谭姐靠电话了解他的近况,平均每周见他一次。林家骏读书的疲态很快就上来了。谭姐不想纵容他,始终强调林家骏一定要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是谭姐的要求太严格吗?是和林家骏的沟通不足够吗?还是流浪的少年心里的“瘤”太难根除呢?谭姐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些问题,她也很无奈:“我不得不要考虑个人的情况,因为我确实不愿意和家骏的母亲有关系,我担心以后事情会越来越复杂,超出我个人能力范围,我无力承担。”

  与谭姐一样助养过流浪儿的广州梁先生深有感触——“苗子长坏了,很难扶得正”

  谭姐助养“现代三毛”的故事,在广州还有一个很相近的版本,那就是梁先生和刘小亮。因为这段缘分,谭姐和梁先生交上了朋友。

  河南人李永庆在天桥附近擦皮鞋,四年内见过太多被毁掉前途无法回头的孩子:“见得最多的就是爸爸坐牢,老妈跑了,孩子10岁出头跟人来了广州。在火车站一带,会有人专门养这样的孩子,供吃供喝,养不下去了,两三百块再卖给第二个,等到十三四岁了,就逼着他们去偷去抢。干到十八九岁,他又开始带第二代。”

  梁先生和他助养的刘小亮,是颇为出名的羊城新闻人物。刘小亮跟着老乡从四川一路流浪到广州,捡垃圾维生,在梁先生的货运公司露天住了两年。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让他在公司里免费吃饭,睡办公室。

  贫穷家庭

  拒绝流浪儿回家

  问清楚他的身世后,梁先生想办法找到了刘小亮的家里人。在两地媒体的见证下,去年12月,梁先生千里迢迢送刘小亮回到四川达县。没想到,刘小亮的爷爷在见面半小时后,就将孙子亲手“还”给了他:“还是让小亮跟着广州的老板吧,家里太穷了,养不了他。”无奈之下,由当地公安部门见证,梁先生和小亮的家里人签署了一份“临时委托书”——“算是证明了,他家里人主动自愿把孩子交给我养。但是意外事件我不承担责任。”

  梁先生资助过的流浪儿不止刘小亮一个。和刘小亮一起捡垃圾的还有个18岁的男孩,梁先生给他在货运场安排了一个工作。但3个月之后,他先是嫌工资不多,炒了梁先生鱿鱼。找不到饭吃又回头,梁先生答应他重回岗位,却发现他不住在公司宿舍,单个搬去和以前的一些并不太正经的朋友租房子,后来四处借钱。梁先生当机立断,结束了和他的联系。

  经历过江湖风雨的梁先生总结了一句:“有的苗子长坏了,很难扶得正。10来岁这段时间对人的一生很关键。”

  犯罪集团

  瞄准流浪群体

  刘小亮无疑是流浪儿中较为幸运的。试想,那些被人逼着走上偷抢之路的孩子……广州有多少?

  河南人李永庆对一个安徽的男孩子印象很深,十二三岁到广州,被一个吸白粉的“收”了做小弟,开始是让他讨钱,然后是偷手机、抢链子抢包,被警察抓到过,过了几个月又出现。李永庆说:“这样的小孩,到了这个年纪,真的没什么法子能让他走正路。要是刚出来的时候就能送回父母身边,那才有用。”

  助养人

  权益谁来保障

  流浪街头的孩子,到底是什么让他们的命运格外坎坷。怪他们的父母吗?梁先生摇摇头表示不完全赞同:“人穷志短,现实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同时,助养人在做善事之时,不是没有苦衷。谭姐和梁先生都有过相似的担心:“孩子交给我来助养,万一丢了,如果出了事,自己伤着碰着,助养人怎么也脱不了关系。要是有一天,孩子的父母找上门来,甚至可能做出过激行为,助养人的权益又有谁来保护?”

  -专家观点

  失职父母应定“遗弃罪”

  中山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鲁英,常年从事妇女、儿童的

维权工作,对于流浪儿童的权益保障,她从道德和法律等层面进行分析。

  鲁英认为,对于不尽义务的父母,应该有公诉单位以“遗弃罪”提出起诉,不能“不告不理”。对于确认了不具备监护能力、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父母,国家执法机关要依法切断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对未成年人进行国家收养。国家应鼓励开办民间福利院,一定程度解决这批未成年人的出路。

  鲁英建议,《收养法》要重视收养人的权益,法律保护收养人的人身安全、财产、个人权益不因收养受侵害,当被收养人的家人对收养人构成骚扰时,执法机关要提供禁止令、拘留、司法救济等解决方法。对于助养关系,鲁英觉得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确认。一旦违反协议,提供助养者有权单方面解除、中止助养关系。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