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人妖欲在武汉进行非法表演被遣返(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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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57 China Foto Press | |||||||||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汉,民警押送“人妖”出境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汉,一名“人妖”在机场即兴表演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汉,习惯夜生活的“人妖”在候机时倒头大睡 7名“人妖”被武汉警方遣返出境 记者 万多 实习生 鄢朔 鲁力 摄 图片来源:楚天金报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汉,7名来自东南亚某国的“人妖”被警方遣返回国。 6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称有几名外国“人妖”在一娱乐场所表演。警方立即派出民警进行走访调查取证。证实了有7名“人妖”在该娱乐场所进行非法表演,且格调非常低下。经查,这7名“人妖”持旅游签证入境,来武汉后未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并在停留期间的费用均来源于非法“人妖”表演。警方依法对涉案的
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邀请、接待、组织“人妖”演出,禁止为“人妖”表演提供场所,不允许“人妖”以任何名义入境,所以“人妖”来汉演出属于违法行为。 刘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