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埋怨妻子打工不管家将其双眼挖掉(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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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7:58 武汉晨报 | |||||||||
审判庭外,刘从秀正在等待开庭。见习记者苗剑摄 庭审后,姜平(右)和哥哥(中)黯然离开。见习记者苗剑摄 惨案发生后,姜家一直大门紧锁。见习记者苗剑摄 昨日9时,15岁的新洲女孩姜平(化名)没有像同龄人一样到学校上学,而是默默地牵着母亲的手,和哥哥一起步入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庭。 “带被告姜光焰!”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姜平和哥哥最不愿看到的一幕出现了——一边是坐在旁听席上双目失明的原告母亲,一边是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被告父亲。
这是姜家“出事”以来,一家四口首次“团聚”。 今年正月初五,家住新洲区潘塘街罗堰村的姜光焰与妻子刘从秀因琐事发生争吵,刘从秀没想到,这次争吵后,她会从此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自己的双眼被共同生活了18年的丈夫残忍地抠去了。 家庭纠纷, 丈夫抠瞎妻子双眼 昨日一早,记者在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门前,见到了在此等候开庭的受害人刘从秀。 今年38岁的她低着头,戴副墨镜。当听说有记者采访,她摘下了眼镜,露出两个深深凹陷的眼眶:“我15岁的女儿从潘塘中学辍学了,现在,我把她当成眼睛和拐杖用,没有她,我走路都困难。” 事隔大半年,再次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刘从秀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痛苦,就像是讲述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 今年春节期间,在外打工的刘从秀接到丈夫电话,称家里有事要她回去商量。正月初四,刘从秀赶回家。次日,夫妻俩为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 姜光焰责骂刘从秀不管家、不管孩子,怀疑她有外遇,刘从秀觉得受到极大的侮辱。争吵打骂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左右。突然,恼羞成怒的姜光焰将房门反锁,抓住刘从秀的双手,把刘从秀推倒在地并骑在身下,用双手朝妻子的双眼猛地抠去……发出一声惨叫后,刘从秀痛得昏厥过去。 路过姜家门口的村民听到呼救声后,迅速上前敲门,但姜光焰就是不开门。村民用力踢开门后,姜光焰趁机逃脱。村干部随后赶到姜家,刘从秀被送往同济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经医生诊断,刘从秀“右眼球破裂,左眼球脱出,双眼睑撕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手皮肤裂伤;脑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双眼球破裂、残损,已无复明可能。经抢救,刘从秀虽保住了命,但却永远看不见了。 陷入绝境,妻子生活无法自理 今年3月刘从秀出院后,就一直与姐姐刘玉香生活在一起。 刘玉香的家也在新洲潘塘农村,为了两个孩子读书,刘玉香在新洲租了间小平房,狭窄的房间除了一个简易的柜子外,就没有什么家具了。柜子上摆着大大小小的药瓶子,刘玉香说,全部是妹妹的药。 刘从秀娘家共有兄弟姐妹6人,她排行老五。家中除了姐姐刘玉香经济条件稍好外,其余人都帮不了什么忙。 刘从秀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儿子,17岁,一直在外打工,小的是女儿,15岁,因此事辍学。这样,刘从秀一家3口人的生活负担,都压在了刘玉香身上。 大半年时间,刘家为刘从秀的事四处举债,如今已经山穷水尽。 刘玉香给记者算了笔账:租房子每月最少200元;刘从秀每个月要输次液,至少三五十元;生活开销费用最少500余元。就是这样,每个月最低的生活费也需要900元。刘玉香说,现在最基本的生活也无法维持了,不知道以后怎么过。 刘从秀告诉记者,今年41岁的丈夫姜光焰5月29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但出事后,姜家人很少过来看望她,除了住院期间的费用由姜家承担外,所有的生活费都是依靠姐姐。她觉得自己拖累了刘玉香。 阴影难散,两个孩子怎么办 1988年,刘从秀和姜光焰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1989年2月,儿子呱呱落地,给这个家庭增添了不少快乐,1990年6月,女儿姜平也出世了。 但好景不长,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相互打骂,后又长期分居,刘从秀在外打工,丈夫则带着两个孩子在家务农。 刘从秀不是没有想过离开丈夫,但始终没有那样做。 记者在提到今后的生活时,刘从秀低着头,长时间的沉默后,她叹了口气说:“我已经完全没有劳动能力了,现在就连吃饭穿衣都要依靠姐姐和女儿。我对自己的生活已经不抱期望了,惟一的希望就是两个孩子,希望他们好好生活,但我这没完没了的病,已经在影响他们的前途……”说到这里,刘从秀抹了一下眼睛,又开始沉默。几分钟后,她缓缓说:“这大半年里,我不只一次想到了死,但我不能这样扔下两个孩子呀,女儿还多次在我面前提到要去上学……” 在法庭门口附近,一直沉默的姜平和哥哥坐在台阶上,两人都面无表情。记者问姜平:“你是不是特别想上学?”她扭过头,眼望前方,双眼湿润了:“想!” “如果你爸爸被判刑,你今后怎么办?”记者问。 姜平说:“不希望爸爸被关进去,爸爸是爱我和哥哥的。有爸爸在,我还可以去上学。” 姜光焰庭上悔过 身着蓝色马甲囚服的姜光焰双手戴着手铐,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被引到被告席后,手铐被打开,姜光焰双手相互搓了一下,似乎是被手铐铐痛了。 站在被告席上,他的神情有点呆滞。法庭质证后,法官问:“你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何辩解?”他摇了摇头说:“没有。” 法官继续问:“想对原告说些什么?” 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不应该对她下这样的毒手,我对不起妻子,也对不起孩子……” 在问及民事赔偿时,姜光焰说,“所有的财产都给她(刘从秀)”。 一个多小时后,庭审结束。姜光焰被押上警车迅速离开。 庭审各方谈“刘从秀案” 昨日,记者赶赴新洲,采访了相关法官和刘从秀的代理律师。 参与审判的法官说,像刘从秀这样的案件,作案手段相当凶残,是法律性和社会性都很突出的案件,并不多见。 公诉人告诉记者:“原、被告长期以来感情不合,姜光焰责怪刘从秀长期不归家、不管家,也不管孩子。但不论妻子有多大的过错,也不能下如此毒手。此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 由于姜光焰属在押被告人,案子还没有了结,法院不同意安排其接受记者采访,而姜光焰也没有请辩护律师。 “刘从秀案可以说是一波三折。”昨日,记者采访刘从秀的代理律师——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律师梅赛霞时,梅律师告诉记者,8月初,“刘从秀案”在新洲法院开过一次庭,随后刘从秀撤诉了,“因为她还没有做伤残法医鉴定,民事赔偿这块无法进行”。 8月15日,梅赛霞接到这个案子,刘从秀告诉她,因为家里穷,无法支付法医鉴定费用。次日,在梅赛霞的陪同下,刘从秀来到新洲区妇联求助。 “刘从秀案”引起武汉市妇联高度关注,市妇联有关领导详细了解有关案情后,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联系。 8月底,在有关部门协助下,刘从秀在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结果是二级重度伤残。据此,梅赛霞为刘从秀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从法理角度分析,刘从秀关于民事赔偿部分仍存在一个问题。”梅赛霞说,根据《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此案中,即使被告人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但受害人既是债权人,也是夫妻财产共同所有人,最终受害人的赔偿还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付。 记者 詹琦 记者手记 刘从秀的悲惨境遇,只是家庭暴力发展到极端的典型事例。 据武汉市妇联调查,2001年以来,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高达四成。而在这些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绝大部分为女性。 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家庭暴力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不少遭受了家庭暴力的女性,不再沉默,通过各种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 对于刘从秀的遭遇,记者不能不说一声“可惜”——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如果能早一点正视这个问题,和平解决,刘从秀也许不会经历如此家庭暴力,这场家庭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 因此希望那些还在经受家庭暴力的人,勇敢地站出来,为了自己,为了亲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