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饮食店用国旗做菜单招揽顾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5:39 人民图片网 | |||||||||
国旗竟成饭店菜单 国旗公然成了某饮食店的菜单。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12月25日,湖南省邵东县县城百富广场某饮食店为招揽顾客却做起“国旗广告”,在国旗上将该店菜单一一列上,悬挂门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老邵
| |||||||||
不支持Flash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