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老人在派出所长眼前被打成重伤(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2:50 千龙新闻网
71岁老人在派出所长眼前被打成重伤(组图)
村民向记者演示当时的老人被刨的情形

71岁老人在派出所长眼前被打成重伤(组图)
老人手术后留下的头骨碎片

  为了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却被同村人打得头骨破碎——这就是71岁的江西省永丰县农民姚莲兴的不幸遭遇,被打成重伤甲级的他至今仍趟在医院的病床上。

  祸起“湿地松”

  江西省永丰县坑田镇双塘村是一个普通的村庄,村民多从事农业,村中最重要的集体财产就是位于村旁的一片湿地松。姚莲兴的被打,即缘起此片松林。

  据了解,2006年3月,村民姚明根、姚金根等人联合村长姚平香,趁村中大部分青壮年村民外出打工之机,采取欺诈、威迫等手段同部分村民代表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将湿地松经营权转让给姚明根等人,价格为10万元,但不支付现金,而是由姚明根等人修一条10万元的村路抵数。

  协议内容公布后,遭到大部分村民的反对,部分同意签字的村民这时才发现,他们被欺骗了。原来,他们签字时,只看到了姚明根等人为村里修路的内容,而关于转让湿地松的内容根本没有涉及。据估计,那片林地的经营权价值40万元以上,没有姚明根等人的欺骗和村长出面工作,村民们根本不会同意该协议。事后调查发现,村长姚平香收了对方1万元,所以才有村长支持签订该协议。

  派出所所长眼前被打成重伤

  2006年6月28日,镇政府确认协议无效后,双塘村大部分村民决定捐资修路。但村民的修路行为遭到了姚明根等人的阻挠。村民无奈,再次向镇政府反映。后来,由镇政府和当地派出所牵头,双方达成修路协议。但当村民今年3月5日开始修路时,一场血光之灾突然降临。

  3月5日,当村民到达修路地点时,姚明根的弟弟姚国根带领亲友姚琳根、姚松根、姚海根、姚小军等十余人等候在此,并携带罗纹钢、菜刀等打架工具。村民见情形不对,留下几个老人和妇女看护工具,剩下的人前去县政府反映情况。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工作人员20多人来到修路工地,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争吵中,姚琳根、姚松根、姚海根、姚小军等七八个人突然冲向毫无防备的修路村民,姚正生身挨罗纹钢、菜刀的砍打,当场昏倒在地。在场的姚五英、姚爱英等人刚想上去劝阻也被砍伤。见到儿子姚正生被打倒,71岁的姚莲兴忍不住破口大骂,这时,姚国根绕过离姚莲兴5米远的坑田镇派出所所长张晗、离老人1米远的坑田镇副书记,来到姚莲兴跟前,举起手中的锄头,向他头上刨去,姚莲兴当即倒地不省人事。

  经过

医院的紧急抢救,姚莲兴总算保住了性命,经鉴定为重伤甲级。3月30日,记者在永丰县人民医院见到了仍躺在病床上的姚莲兴。虽保住了性命,但由于头部受到重创,其神志仍不清醒。

  令人蹊跷的处理

  在事发现场,民警没有对行凶一方的任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姚国根甚至径直走到一辆汽车前,想乘车离开现场,愤怒的群众堵在车前,僵持了20分钟左右后,民警才将姚国根带进警车,离开了现场。

  但蹊跷的是,据村民反映,姚国根被民警带回公安局后不久就不见了踪影,直到3月10日又回到公安局自首,他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为什么案发那么多天后才把姚国根刑拘?”村民们不无疑问道。

  更让村民接受不了的是,当地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起聚众斗殴事件。

  3月17日和18日,村民姚五英和解菊英被公安机关拘留,理由是涉嫌聚众斗殴。根据《刑法》等有关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双方或多方三人以上实施斗殴行为,而且每一方都要有首要分子。“我们在场的要么是老人,要么是妇女,怎么会动手打对方?”姚莲兴的妻子对公安机关的认定表示质疑。在丈夫被打倒之后,她也未能幸免,现在她和丈夫都在医院接受治疗,至今仍不能下地走路。

  记者调查发现,被公安机关拘留的两个村民都是女性,而且解菊英今年已经58岁了。村民告诉记者,解菊英走路都很困难,更别说参与斗殴了。截止到4月3日,村民电话告诉记者,姚五英和解菊英还没有被释放。而行凶的一方,此前被拘留的姚明根、姚松根等人已被释放,目前只有姚国根一人在押。但他是否最后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见惯了姚国根八面玲珑的村民心里没底。

  如今,那片湿地松依旧,可村民的生活再也不能平静。原本指望湿地松改变自己生活的姚莲兴现在只能躺在医院里。这位头部受到重击的老人神志已不如前。身已受伤,心不能再受摧残,凶手何日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拭目以待。

  言论 让“宗族传统”化解农村纠纷

  姚莲兴、姚国根,一位是受害者,一位是行凶者,同宗同族。据当地村民反映,两人此前并没有什么恩怨。然而,2007年3月5日的那场不该发生的伤害案,却破坏了宝贵的和谐。

  本来,农业社会的生产力很简单,人际关系也不那么复杂,最重要的是宗法血亲关系,同姓、同族、同宗,这种关系是维系数千年农村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然而,近年来,由于不少农村地区又恢复到集体化以前以自然村落(家族)为中心拥有山水林木资源的状态,农村中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益争执如争山、争水、争地、争矿产等事件时有发生,并往往由此而产生不少纠纷。

  村民之间发生了纠纷,不到万不得以,朴实的村民不愿上法庭诉诸法律。他们往往是在第一时间乞求有威望的长者出面,长者据以讲话的准则大都是祖先的遗训和传统道德习俗,而且其化解纠纷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合理合情的优势。在记者的老家农村,至今还保留着村民有纠纷找村里的老党员解决问题的习惯。

  其实,不管是有威望的宗族长者还是村里的老党员,他们出面解决方方面面的矛盾纠纷,是给当地政府部门分忧代劳、节约行政成本。纠纷处理好了,没有民怨、民冤,对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自然有好处。

  如今,一些地方的农村又开始兴建宗氏祠堂,而且村民们对祠堂怀有特殊的情结,村里的许多是是非非都能在这个同宗同源的大祠内得到解决。利用古祠堂聚集人气、凝集人心,让村民在增强家族荣誉感和认同感的同时,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效果,是创新祠堂内涵、创建社会和谐的一剂良方。据悉,有的地方还决定开创出一条依托祠堂平台,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特色之路。

  显然,在广大农村,宗族长者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他不是依赖行政权力解决农村社会矛盾,而是依赖他被赋予的特殊的宗族声誉。但是,当村民之间的纠纷上升到另一个概念的时候,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甚至行凶打死人,此时,单纯依靠宗族声誉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容易使凶犯逍遥法外;此时,惟有依靠法律,才能让村民找回公平和正义。作者:杨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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