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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循环播放窃贼作案过程录像(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11: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超市循环播放窃贼作案过程录像(组图)
王先生说,他还想把视频挂在网上给小偷曝光,出口恶气。

超市循环播放窃贼作案过程录像(组图)
王先生正在给围观市民讲解整个“作案”过程。

  早报讯 位于开发区井冈山路的“拾草屋”牛仔休闲超市半年来多次遭到小偷的光顾,一个月前经营者王先生在店里装了监控设备。10月5日晚上,王先生再次发现丢了货物,他通过监控找到了“小偷”。为了出口恶气,他把小偷偷东西的视频,通过橱窗里的液晶电视循环播放。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王先生正在给围观市民讲解整个“作案”过程。

  监控录下“作案”视频

  昨日上午,记者在这段监控录像上看到,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青年进入店内四处张望后,来到出售钱包的柜台前,趁营业员不注意,将橱柜上的钱包快速揣进怀里,并快步走出门口。

  经营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条街的商家经常大白天丢东西,大家都很气愤,他为此在店内花2000多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晚上盘点货物的时候发现少了3个钱包。”王先生说,在监控录像里他发现了男青年偷包的全过程,他当晚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录像材料。

  给“小偷”曝光出恶气

  记者看到,王先生将监控录下的小偷偷东西的视频连接在橱窗内的

液晶电视上循环播放,许多路过的市民在一旁围观。“太解气了,最好让大家都知道他是小偷。”隔壁经营儿童服装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赞成王先生将“小偷作案”的视频播放出来,可以提醒更多人注意,也可以出出气。“这样做会不会有点过分,可能会侵犯人家的隐私吧。”围观的牛女士对记者说。

  “这些小偷真是太可恶了。”王先生说,他还想把视频挂在网上给小偷曝光,出口恶气。

  律师认为此举不妥

  青岛律师事务所的于云龙律师认为,王先生的这种行为目前并没有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虽然未经对方同意,但盗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王先生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并不侵犯对方的肖像权。

  但山东恒信通尹建平律师则认为,王先生采取这种方式提醒其他市民或商家,出发点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如果继续传播下去,可能会侵权。

  (刘海龙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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