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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生逃避补课不慎坠河溺死(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5:30 大河网-河南商报
13岁女生逃避补课不慎坠河溺死(组图)
父母和姑姑在河边呼喊着冉冉的名字。 商报记者王文凯/摄

13岁女生逃避补课不慎坠河溺死(组图)
冉冉的作业还摊在书桌上。 商报记者王文凯/摄

  商报记者 王文凯 实习生 刘胜杰

  10月28日,星期日,今年13岁的女孩马冉冉(化名)不想去补课,她和另一个女同学到河边散心,却不小心掉进河里,冉冉溺水身亡。作为目击者,被救起来的那位女同学称,冉冉是在公园河边许愿时落水的,许愿与学习有关。

  悲剧

  女孩溺水身亡

  冉冉的父亲——37岁的马文林在荥阳市一家石材厂打工。10月28日上午8时许,他离开家门去上班,临走时女儿冉冉还在梦中,“知道她9点去补课,想让她多睡会儿,亲了她一下我就出门了。”

  当天中午12时10分,在厂里正准备吃饭的马文林突然接到冉冉大姨打来的电话:110民警让赶快回个电话。

  “民警跟我说,在索滨公园河里,有俩女孩掉水里了,其中一个被救上来,可能是我女儿,要我到现场确认。”马文林说。

  等马文林带着孩子的爷爷、大姑、二姑等人,赶到索滨公园河岸边时,马文林看到了女儿的书包,但没看见女儿。

  “民警说打捞上来的那个被送到中

医院急救了。”马文林说。

  一家人匆匆跑到中医院,他们却发现救上来的不是冉冉,而是冉冉的同学周小丽(化名)。看到小丽还在昏迷中,马文林一家又跑回到了索滨公园。附近围观市民告诉他们,还有一个没打捞出来。马文林一下瘫倒在地。

  下午1时许,马文林家属去水库找了个专业打捞队打捞,一个多小时后的下午3时许,冉冉终于露出了水面。现场,马文林的妻子张慧群泣不成声。

  同伴

  不想去补课意外落水

  11月3日,周小丽办理出院手续回家,次日上午,记者在她家中找到了她。刚开始,小丽不愿提及此事,但后来她开口了。

  据小丽讲,星期天早上,冉冉到她家找她,俩人出门后,冉冉对她说“我真不想去补课,咱俩出去玩吧”,之后她们就到了索滨公园河边,在一段能下到水边的台阶上坐下。

  小丽称,她们聊天时找到了一个减轻学习压力的办法:把心愿写在能漂在水面的东西上,然后放入水中,让心愿和水一起漂走,“这办法是从电视上学的”。

  “我们说了这些后,就拿出笔在柳树叶上写自己的心愿。冉冉写的什么我不知道,我写的什么冉冉也不知道,但都是关于学习上的心愿。”小丽说,冉冉在写好后,就把柳树叶往水里扔,直到“扑通”一声掉进河里。

  小丽回忆说,当时她自己坐在台阶的最上端,而冉冉下了几级台阶,在小丽还在写心愿时,冉冉从台阶上掉进了河里。她赶紧下台阶喊救命,但半天没人应声。看着冉冉在水里挣扎,她就赶上去拉但没拉住,自己也掉进了水里。

  11月4日,在河边经营游船的张先生告诉记者,那天上午10时许,他正在河边钓鱼,突然听到1000多米外的地方有人喊救命,就放下钓鱼竿拿了根长竹竿飞奔过去。当时,另一个男子也赶到了,于是,他拽着竹竿,那个人拉着他的手,把其中一个女孩给救了上来。张先生说,把其中一个孩子救上来后,另外一个孩子在水里就再也没有露过头。

  荥阳市索河派出所一民警说,冉冉是在扔树叶时不慎掉进水里的,属于意外身亡。

  亲属

  这次是第三次补课

  11月2日上午,在荥阳市通站路一家属院的冉冉家,冉冉家属都沉浸在悲痛中。其中,冉冉妈妈张慧群抱着书包坐在女儿屋里,眼里噙着泪水。

  “她一直都是这么坐着,不吃不喝好几天了。”冉冉三姑马女士说,孩子的尸体从被打捞上来到现在一直放在医院太平间里。

  星期天孩子应该去补课才对,怎么去河边玩呢?家属们问。

  据马文林讲,前段时间,冉冉对他说,他们一年级13班班主任让班里学习中上等的学生去补课,每个月300元钱。

  “但是,冉冉给我说过后,我说,孩子咱家没有钱呀,等爸爸发工资了,你再给老师说补课中不中?”马文林称,“孩子说,老师说没钱先欠着,等发工资了再给,但不能时间长。我这才对她说,那你就去补吧。”

  “她已经去补过两次了,这次是第三次补课,没想到就出了个这事。”

  据马文林说,他老家是荥阳市高村乡的,在冉冉上小学三年级时,为让孩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一家人就来到了荥阳市。奋斗了几年后,如今,冉冉已经13岁了,去年他们一家才在荥阳市买了一套

二手房。如今还欠亲戚们一万多元呢。

  学校

  孩子的死和学校没关系

  “我们孩子是在去补课期间出的事故,10月29日上午,我们去找学校负责人,一姓高的副校长接待了我们,他说,孩子的死和学校没任何关系,让我们赶快处理善后。高副校长说,学校出于人道,已经把当时的2500元打捞费用给交了,至于其他的,他们学校没有责任,也就不可能会给我们家属有任何交代。”马文林说。

  但是,马文林的家属称,他们的孩子是因为不想去补课才出事,学校应该对孩子的死亡负责,更应该对孩子的死亡做出赔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荥阳市一中,门卫说接受采访必须先给学校负责人联系,否则不能进校园。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校高副校长,他说:“冉冉的死亡他们也很伤心,当时出于人道,他们已经把2500元的打捞费用帮家属出了。家属一再要求学校赔偿,因为学校没有责任,所以我们不会拿。”

  至于学校有没有对学生补课,高副校长的回答是没有。但他说:“至于初中一年级存不存在补课现象,他们会进行调查,如果有哪个班主任给学生补课了,他们会严肃处理。现在,荥阳市教育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这件事了。”随后,记者要求见一下一年级13班班主任姜培英或告之她的电话号码,高副校长说,现在教育部门正在调查阶段,等调查完再说。

  调查

  学生说班主任办了补课班

  荥阳市一中存在违规补课的现象吗?

  该校一年级13班同学张强(化名)说,冉冉是他们班来得最晚的一个同学,但学习成绩比较好。至于他们班存不存在补课现象,他说:“我记得是在一个星期五,时间很早了,班主任在班上给同学说,她办了一个补课班,如果有想去补课的同学可以去找他报名,后来我知道有同学去报名,因为我没有去,具体有多少人去了,要交多少钱我不知道。”

  荥阳市一中的学生赵国华(化名)说:“补课一般都是老师在私下时间里补的,班主任老师要求班里前40名去,至于补课的地点有的在老师家里,有的则在老师租用的地方。收费标准是一个月200元,有时候一个月180元。暑假的收费标准是每个月300元。”

  “这种补课现象其他年级也有,而且也经常听同学们说。其实每个班级的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但基本类似,相差不了太多。”赵国华说。

  这种补课现象学校知道吗?赵国华说:“每次补课的老师,都是我们班主任找学校里的其他老师。学校能不知道吗?老师虽然给我们说是自愿的,但他会旁敲侧击地说,你看你,学习成绩这么好,不补课太亏了,太浪费了。老师说了这话以后,你要再不去,他就该对你有意见了。”

  赵国华告诉记者,收钱的都是班主任,而且也没有开任何票据,而且学生也不敢要。作为学生的他们,其实都不想去,因为,补课的内容全部都是老师在课堂上讲过的,只不过在补课时间补课老师又领着学生们温习了一遍。

  律师

  学校若补课应担责

  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呢?为此,记者咨询了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国涛,他说,为了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减轻负担,中央和省市一直严格要求中小学不得课外补课,并出台了很多规定,但一些学校和老师为了自身利益,置上级要求而不顾,私自开办各种各样补习班等。此无疑是严重违纪行为,有关主管单位应当对该类学校和有关老师进行严肃处理。在这一事件中,若调查证实学校在补课,那么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早在2006年2月28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的通知。通知中说:“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根据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制定了《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其中,通知中的第六条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及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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