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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双目失明的李向辉今年63岁,他今年做了一件令人无比惊诧的事:90岁的父亲死后,他把父亲埋到了父亲自家的堂屋里头。而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讨还父亲抛弃他们母子而许诺的抚养费。他这样做,该不该责备?在应得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与我们信守的孝义面前,该如何选择?
星辰在线2月23日讯(通讯员 邹机慧 禹海君 陈希刚 记者 彭培成) 2月22日,湖南省涟源市渡头塘乡新坪村,才去世不久的90岁老人李满修的灵柩被人抬着埋到了他自己家的堂屋中间,而他的老伴曾付贵对这一幕一筹莫展。这是村子里多年以来从未有过的离奇事件,这事在村民中传得沸沸扬扬。
过来闹事的是老人63岁的儿子
李满修刚过世,他双目失明的儿子李向辉就上门追讨生父50多年前欠下的抚养费。李向辉是李满修和前妻刘初英所生,现年已经63岁。由于双目失明,丧失了劳动能力,他多次提出要讨回父亲每年所欠的12个工钱的抚养费。
2009年1月24日李满修老人死后,李向辉决定向生父的遗孀曾付贵索要抚养费。
2月8日 ,李向辉和曾付贵两人就抚养费问题产生激烈争吵。由于曾付贵没有答应李向辉的要求,李向辉一怒之下,趁曾外出办事,喊来亲友将其父亲灵柩埋在了她家堂屋中间。
“从1952年到现在,我父亲所欠的抚养费已经算不清楚,他或者他的遗孀必须支付我5000元的抚养费才能安葬。”李向辉告诉记者。
57年前:每年12个工的抚养费
1952年4月4日,33岁的李满修与刘初英离婚,此前李满修与刘初英夫妻俩育有一个女儿、四个儿子。其中有2个儿子过世了。
离婚后,涟源市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第四条注明:李满修每年给双目失明的儿子李向辉12个工(当时农村是记工分)的钱作为抚养费。李满修同意每年支助刘初英12个工,三姐弟仍由刘初英抚养。
1952年12月6日,李满修与曾付贵结婚。新婚后,李满修与曾付贵始终未能生育儿女,于是,李满修分别于1982年、1990年向刘初英要求抚养一个儿子,后经法院判决,李满修每年须给李向辉500元做为抚养费。后因李满修与刘初英等协商未果而终止。
由于种种原因,原来议定的每年12个工的抚养费,没有完全兑现。
曾付贵支付2500元达成一致
2月22日下午15时,新坪村村支书颜安平打电话告诉记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做双方工作,此事已经初步达成一致:曾付贵出2500元抚养费给李向辉,并根据当地风俗,选定2月27日将李满修的灵柩移葬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