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鸡叫”扰民 城管联合多部门进行劝说
文见袁国礼
)“你们可来了,‘半夜鸡叫’快让我疯了”,昨天(9月3日),当丰台长辛店城管、公安、街道等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长辛店二七车辆厂小区时处理居民养鸡事件时,一位居民偷偷地说。该小区8户居民养了近40只鸡,几乎使小区成了“养鸡场”,半夜鸡叫扰民、遍地鸡屎让居民不堪其扰。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在小区绿地内看到有5、6只鸡悠闲地散着步,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末日即将到来。小区的道路和绿地内,到处都能看到鸡屎。城管队员问了几声,也没有居民认领。城管队员只好试图将鸡抓住,但由于地势空旷,队员试了几次都没有抓住。队员只好将几只鸡赶到一个角落,两名队员从两头堵,才抓住两只。城管队员刚把鸡放到车上,一名女居民跑过来,称鸡是她家的。据她称,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喜欢,她才养的,并不知道不让养。她表示,将尽快转移到农民亲戚家。
这时,一名50多名的女居民偷偷告诉记者,小区共有7、8家养鸡,其中36楼一户养的最多,养了好几年,每天早上4点钟就赶出来。由于养的有公鸡,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开始叫,有时候到晚上7点,还有鸡在叫,“上早班的根本受不了”。她还表示,鸡屎也弄的小区内到处能闻到臭味,而且还担心传染疾病。但当记者问她的姓名时,这位居民却不愿意说,称害怕影响邻里关系。
据该小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确有7、8家居民养鸡,总共有39鸡。此前,他们不断接到小区居民的举报,称这些鸡严重扰民。他们劝说了几次无效,只得向城管、公安等部门反映,求助他们处理。
昨天,长辛店地区两个城管分队联合公安等部门,并带着养鸡场的工作人员赶到小区,对养鸡事件进行处理。城管队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北京城镇地区不允许养鸡、鸭、鹅、兔、羊、猪等,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每只将处20元到50元的罚款。
当天,城管队员提出两种处理方式,居民可以自行处理,但要在3天处理完,否则将罚款。或者当场卖给养鸡场,但居民现场都表示愿自行处理。
本报记者 欧阳晓菲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