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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讲述被跨地拘捕始末 迫于压力签字(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08:52  湖南在线
网友讲述被跨地拘捕始末迫于压力签字(组图)
郧西县官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了关于“陈永刚因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的短信。

网友讲述被跨地拘捕始末迫于压力签字(组图)
  一位王姓警察给陈永刚发来的短信。之前,警方要求陈在当地论坛发布由他们拟好的帖子,陈告诉警方:“你们不了解网络,如果我不用0.36的网名发帖,网友们不会相信。”

  湖南在线3月8日讯 (记者 周清树) 在十堰市公安局的关注下,3月5日,涉嫌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网友陈永刚被郧西县公安局提前释放,市公安局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当地论坛很快出现陈永刚的“郑重声明”:“我对公安局行政拘留无异议,在网上发帖对他人侮辱、诽谤表示道歉”。(相关报道详见三湘都市报3月5日华声·网事版)

  事件发展似乎合情合理:发帖被拘——网络求助——媒体及网友关注——上级部门介入——提前获释——发帖认错,我们甚至可以预测官方不久后将公布的调查结果。然而,根据陈永刚的讲述,“签字、按手印、发道歉贴都是迫于压力”,而在包括本案暂停执行的原因、陈永刚到底侮辱了谁等在内的问题上,仍未有官方明确回复。

  “这是一场远未结束的‘杯具’”,网友张洪峰称。

  “对陈永刚的拘留暂停执行”

  3月5日,十堰市公安局的网站及当地论坛上出现一个名为《市公安局关注陈永刚涉嫌诽谤一案》的帖文,文中称,获悉网民关注陈永刚因涉嫌诽谤被郧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案,十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今天(3月5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听取汇报。针对此案,十堰市公安局已通知郧西县公安局对陈永刚的拘留暂停执行,并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在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处理。

  令人琢磨不透的是,公安局网站及当地论坛的该官方回应目前均被删除,甚至当地网媒关于“网友称赞市公安局对此事反应迅速”的新闻也被删除。湖南在线记者通过网页快照形式查看此条新闻,发现12条跟评中,质疑者居多。

  当事人首度讲述被拘始末

  3月8日下午,陈永刚接受了湖南在线记者的采访,根据陈永刚讲述,记者还原陈被拘捕始末如下:

  2月24日,郧西县警方电约陈永刚喝茶,后跟踪至陈的租住房内,期间发生肢体摩擦,陈永刚的女儿报警后,双方被带至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在所内,郧西县警方与陈“谈话”两天(不足48小时)。“内容是警察指控我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了郧西县某官员,说该官员靠郧西美女吃软饭。”

  2月26日,郧西县公安以“侮辱、诽谤他人”为由将陈永刚拘捕。

  2月28日,陈永刚在郧西县拘留所被提讯,警方拿着已经写好的笔录要求其签字,据陈回忆,笔录大概内容为:我对公安对我的拘留没有异议;我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我对不起诽谤的对象,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因为担心自身安全,我签字并按手印。”

  同一天,郧西县官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了关于“陈永刚因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的短信。

  3月5日,陈永刚被提前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在得知陈的朋友与媒体有联系后,3月8日上午,一位自称是政府办的于主任(音)和一个着制服的警察找到陈的朋友家,要求与其谈话,被拒绝。

  “说白了,就是伤害了权力”

  电话里的陈永刚显得疲惫不堪,他分析认为,警方拘捕自己的理由及分析完全是断章取义,“说白了,我就是伤害了权力。”

  此外,陈永刚对自己获释后郧西县公安的一系列做法表示质疑,陈介绍,自己在5日被提前释放后,并没有被送回十堰市的租住房,而是被带到了郧西县一个宾馆,“警察要求我在郧西在线论坛上以我的名义发布由他们拟好的帖子,内容与签字、按手印的笔录大致相同。”

  由于陈永刚采用该论坛一公用ID“确认密码”发帖,遭到网友普遍质疑,3月7日,郧西县警方发来短信并找到陈永刚,坐在陈的旁边,要求其再发一遍,“我还是坚持使用了一个名为‘蜘蛛侠’的马甲发帖。”

  记者随后通过搜索引擎找到这条以“蜘蛛侠”ID发布的名为《0.36郑重声明》的帖子,帖文已被删除,但当地论坛里仍可找到以公用ID“确认密码”所发的帖子。

  “从我回家一直到8日上午,我都生活在躲躲闪闪中,警察经常会先打电话,再来我家‘看看’我。”

  他到底侮辱了谁?官方仍未有定论

  郧西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决认为陈永刚是无端指责他人,陈侮辱、诽谤别人的内容都是假的,并以“为保护被诽谤人的隐私,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告知受到陈永刚侮辱、诽谤的人到底是谁?

  在事发至今共11天的时间内,四次官方回应均对“陈永刚到底侮辱了谁”这一问题含糊其辞。此外,对本案被暂停执行的原因、报案人的报案情况、处理的具体程序等相关问题,尚未有官方回应。

  事件回放:网友因发帖“侮辱、诽谤他人”被抓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 此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的网名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陈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称,期间,郧西县政府多次派人到十堰找陈谈话,希望他能删除贴文并停止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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