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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违干部被指带头违规建设(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查违干部被指带头违规建设(图)
位于大鹏黄金地段布新路的这栋楼房被居民投诉为违建。记者轩慧 摄

  涉嫌违建位于大鹏街道 当事人回应称是私宅危房重建

  “查违干部带头违法抢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施工方法十分野蛮,大楼在布新路上一目了然,却顺利无阻地施工,引起当地村民强烈愤慨……”有辖区居民通过发帖、打举报电话等方式反映大鹏街道执法队副队长钟海明带头抢建。昨日,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当事人钟海明解释称,建楼不假,但只是对自有危房进行重修,且面积未超过480平方米的“一户一栋”政策,目前已向区建设办递交了相关材料,但还没有获批。

  记者随后的调查显示,钟海明并非该社区原居民,按常理不应有“私宅”。对于该栋未申报先建设的“私宅”,市土地监察支队、市查违办宣传科负责人柏军胜明确表示,“属于违建”。

  文/记者高靖

  市查违办:

  无《施工通知书》属违建

  就危房重建是否属于违建,市土地监察大队、市查违办宣传科负责人柏军胜表示,没有《施工通知书》肯定属于违建。

  根据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简明审批的相关规定,原村民如想建房需经过社区居委会、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旧改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领导小组共计7个部门审批通过,才可以制发《施工通知书》挂牌监督施工。但钟海明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中,仅有一份当地村委和社区居委会的审批表。钟海明表示,有些部门还没有成立,自然没法批准。

  钟海明还表示,大鹏、南澳、葵涌三个街道在全市发展最为缓慢,早年有些居民因为没钱只能盖一层、二层楼,特区一体化后,有些居民想利用手里的积蓄加建重修,但没有相关部门去验收。

  钟海明的原居民身份也受到了举报人的曝光,记者当面向钟海明核实,其坦承不是石桥头的“股东”,不享受分红,但为何能拥有石桥头村的私宅,其不愿作答。

  记者随后来到布新社区居委会求证此事,居委会某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言之凿凿地说,钟海明根本不是原居民。

  举报:黄金地段崛起五层违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大鹏实地走访调查。在知情人士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紧邻布新社区居委会一处公交站前的一栋正在紧张施工的楼房,知情人称这就是钟海明正在抢建的建筑。

  据记者粗略观察,该建筑高约5层,主体结构已完工,5、6位工人正拆除脚手架等。一位工人表示,10月底基本可以完工。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整个工地没有张贴《施工通知书》。记者询问房主是谁,该工人说:“就是执法队钟副队长嘛。”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栋建筑所处位置恰好处于大鹏到南澳的交通要道布新路上,属于黄金地段。

  当事人:

  是私宅重建 申报手续正在办理

  随后,记者赶到大鹏街道执法队求证此事,当事人钟海明正面向记者作出了回应。钟海明表示,他是宝安原居民,上世纪八十年代回到深圳后一直在龙岗大鹏,户口也落在了布新社区的石桥头村,报料人所指的违建是其私有住宅,已于2008年4月被专业机构检测鉴定为危房,所以才拆除重建。钟还表示,这处私宅是其仅有的住所,他连福利房都没有分到。

  钟海明还向记者出具了危房重建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本人系大鹏布新社区石桥头居民,位于大鹏布新社区石桥头园岭二巷1号的私宅建于1992年,为二层半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10平方米……现该私宅已居住近二十年,海沙长年累月的腐蚀作用给房屋结构带来严重破坏后果,出现地基异变,导致墙体破裂……检测鉴定结论为:该私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拆除重建。”申请书中还保证“重建后的房屋绝对不增高及扩大面积。”

  申请书上有石桥头居民小组和布新社区居委会的公章,均表示情况属实,同意报有关部门审批。

  针对建成部分已超过二层半,面积也远不及210平方米的情况,钟海明解释称,现有建筑仅4层,上面一层楼高很低,只能当阁楼不能住人,而面积肯定也没有超过“一户一栋”政策所规定的480平方米。

  记者问道,作为查违负责人,带头进行抢建对查违工作的开展有无影响。钟海明面有难色,连说“身不由己,不谈这个问题。”

  钟海明对其这处私宅的定义是“危房重建”,记者质疑其在未取得《施工通知书》的情况下私自重建属违建,钟海明称“手续仍在办理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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