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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派出所里遭巡防员殴打致脾脏破裂(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6日09:43  深圳新闻网-晶报
男子派出所里遭巡防员殴打致脾脏破裂(组图)
周森展示手术部位和相关照片。

男子派出所里遭巡防员殴打致脾脏破裂(组图)
周森出示验伤报告和调解书。

  晶报首席记者 邹玮/文 记者 张定平/图

  “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两名巡防员为何敢在派出所里对我大打出手?脾脏现在被摘除了,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公明楼村正润制罐厂的工人周森昨天无奈地对记者说。

  周森说,7月14日,他的室友周志刚报警称遭周森用钢管打他的头,警方将他带回楼村派出所进行信息采集,两名巡防员对他施加暴力,导致他脾脏破裂。

  昨日,光明公安分局向记者证实,楼村派出所确有发生周森被打致脾脏破裂事件,所有证据证明这是两名巡防员黄某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并没有民警教唆,目前两打人者均已被刑拘。

  劝架被指钢管打人被警察带走

  昨天,在楼村派出所门口,周森向记者讲述了事件起因,7月12日,正润制罐厂的两名室友周志刚和熊祥意在宿舍内打架,周森上前劝架,工厂得知此事后,对打架双方做出了400元的处罚;7月14日中午,周志刚埋怨周森不应劝架,身上的伤是周森造成的,继而周森抬起右脚踢到了周志刚的左脸,“但是,周志刚晚上报警时说,我拿钢管打过他,当晚11点,我就被警察带进了派出所里。”周森说。

  派出所内被两巡防员殴打

  周森说,他被带入楼村派出所信息采集室,办案民警边问话边对他测量身高,“突然,一名巡防员(事后查明是黄桂杰)在我胸口打了一拳,说只要我承认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又叫我蹲在角落里,用脚踢我;这时另一名巡防员(事后查明是巡防队副队长王营)也冲上来打我,用脚使劲在我胸部、腹部猛踢了几下,办案民警看到我不行了,就用手挡开了一下,但是巡防员(黄桂杰)还是不罢休,拿起办公桌上的钢管狠狠打了我的腿脚;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钟。”周森抬起裤脚,小腿上伤痕累累。

  3天后检查发现脾脏破裂

  被打后,周森被民警带到调解室,此时,周森胸口疼痛难忍,民警立即将周森带至公明人民医院检查。在周森出示的X光片和病历本上,记者看到7月15日凌晨2时45分经X光照检查后,周森的骨质正常,建议若有异常请再复查。

  紧接着,周森被警察再次带回派出所继续做调查、调解。“我身体很累,有点受不了了,7月15日中午,我先和周志刚达成了调解协议;而对于巡防员黄桂杰打我的问题,调解员也进行了调解,警察和调解员都说经过医生的检查,我的伤势没什么问题,就让黄桂杰一次性赔我1000元并道歉处理;那个副队长王营还劝我说,你在这里打工,反正也没事,你同意了,以后我会关照你的。”周森说,他被迫答应了,民警随后驾车将其送回正润制罐厂。

  “回到工厂宿舍,我的腹部疼痛逐步加重,无法工作,就在宿舍睡了3天;到了7月18日下午,痛得实在难忍了,我只好报警,工厂人事经理将我送到公明人民医院检查。”周森向记者提供了公明人民医院的病历:患者因左上腹脚踢伤致腹痛4天入院,诊断为脾破裂(病理取材15cm×10cm×5cm,大脾脏),7月19日,对患者进行剖腹探查+脾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报告为外伤性脾破裂出血,直到8月24日出院。

  周森捋起上衣,左上中腹部切口长约13cm,愈合较好。他告诉记者,自己住院和医疗费用大约1.3万元,全部由楼村派出所负责缴纳;但目前,由于自己仍感身体虚弱,在工厂宿舍静养,无法工作。

  以交通事故标准鉴定为8级伤残

  周森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鉴定日期是8月26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鉴定标准对周森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公明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和证据,最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4.8.6b(脾切除)之规定,评定为8级伤残。

  对此,深圳市广和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认为,此事件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鉴定标准不规范,应以《故意伤害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去鉴定轻重伤。周森表示,他在光明公安分局看过刑警的另一份鉴定报告书,报告书内鉴定周森为重伤,该报告要在10月11日才能拿到。

  两名打人巡防员已被刑拘

  昨日下午,光明公安分局公共关系室李警官向记者通报了该案进展:经查明,7月14日,楼村派出所确有发生周森被打致脾脏破裂事件,案件发生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纪检部门调取了案发现场的录像,所有证据证明这是两名巡防员黄某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并没有民警教唆;案发后,王某已被刑事拘留,黄某某离职逃跑,警方对黄某某迅速展开网上追逃,于9月初抓捕回深圳,目前已刑拘。

  记者问,巡防员是如何进入信息采集室对周森施暴的呢?李警官解释说,当时民警、巡防员和周森刚走进采集室,黄某某与周森发生了口角,并出现肢体冲突,民警当时是有阻拦的。李警官说,光明公安分局和楼村派出所对周森进行了相应的人道主义赔偿,但是周森却在不断抬价,令双方对于经济赔偿一事无法达成共识。

  深圳市广和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认为,两名巡防员在派出所内打人的时间段系履行他们的职务行为,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楼村派出所必须对周森做出赔偿,而两名巡防员故意伤害也要进行民事赔偿。周森说,光明公安分局答应赔偿他11万,但他咨询时,有律师认为赔偿应不少于23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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