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本报报道了乐平市众埠镇镇长助理徐剑波,因妻子在该镇红十军广场兴建铁皮棚出租并收取了巨额租金,而被当地群众投诉其变相霸地经商一事。16日,记者从乐平市国土局获悉,经该局对徐剑波立案调查,发现其已涉嫌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
调查
镇长助理为违法占地主要责任人
现任职于乐平市众埠镇村镇建设规划办的江明喜,是红十军广场开发的股东之一。在接受国土部门调查时,江明喜称,2000年6月左右,徐剑波考虑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于是便以其妻张冬水的名义与自己共同投资开发,股份各占一半。
江明喜透露,在开发过程中,由于投资较大,自己后来无力承担,股份便全部转让到了张冬水的名下,但实际操作人还是徐剑波。
记者采访时发现,在收取租金的过程中,有不少凭据上的收租人就是徐剑波。乐平市国土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案件查办中队队长梁波告诉记者,国土部门确定徐剑波为违法占地案件的主要责任人。
进展
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
据乐平市国土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刘义介绍,该局在对徐剑波等人未经批准而非法开发商贸广场(即红十军广场)一案进行调查时发现,在江明喜退出开发后,徐剑波为回笼资金,先后以入股的名义,将5间商铺以每间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部分村民,总计获得20万元,再加上逐年收取的店铺租金,徐剑波等人违法所得已超过50万元。此外,经国土测绘部门测量,其违法占用的农用地已达11.4亩。
刘义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徐剑波等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且破坏的农用地数量与违法所得数量均较大,目前,国土部门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将追究徐剑波等人的刑事责任。
疑问
出租方出租土地是否涉嫌犯罪?
采访中,记者获悉,乐平市公安局已于近日对此案正式回函乐平市国土局。记者看到的一份《关于徐剑波等人非法占用土地开发商贸广场一案的函》显示,乐平市公安局对众埠镇上街村民小组出租涉案土地30年的行为是否涉嫌非法转让农用地罪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函件中称,如该行为涉嫌非法转让农用地罪,请国土部门提出相关人员名单,并移送该局。
而记者随后在乐平市国土部门的案卷材料中发现,其中竟有乐平市众埠镇人民政府于2000年6月21日与承租人签订的一份合同,此外,还有一份众埠上街村民小组于同年10月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两份合同内容相似。记者了解到,目前,乐平市国土局正就公安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补充调查。
记者王景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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