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半年后,妻子跟别人走了。没想到,妻子的情夫突然被人砍伤,事发10天后,他被受害人指认为凶手,并被羁押一年多。“我和受害人都不认识,咋就逮捕我呢?”11月6日晚7时,在洛阳市西工区五女冢路一理发店内,记者见到了刚从偃师市看守所里释放出来的李文宝。他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虽已深秋,李文宝脚上还穿着一双凉拖鞋。
李文宝被关押一年多后,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撤回起诉。派出所也以关押期满为由给予释放。“没地方说理去,就这么被关了一年多,说关就关,说放就放,也没有个说法。”李文宝委屈地说,他想去法院告状。
□今报记者 李娟娟 见习记者 夏秀琴 严坡/文图
【回家】3岁女儿不认父亲
“孩子,这是你爸。”在洛阳市西工区五女冢路一理发店内,李文宝的父亲李西岐看到刚被释放的儿子,半天啥也没说……他看着依偎在自个儿怀里的孙女,让孩子认爸爸。
孩子胆怯地看着眼前的李文宝,小声对爷爷说:“他不是我爸爸。”
李西岐只好无奈地搂住了孩子,忙让家里人给儿子李文宝做饭。“回来就好。”李西岐老人说,因为这一次关押,整个家都散了。大儿子李文宝被拘留前,大儿媳妇已经离家出走了,就留下一个未满两岁的女儿。因为这个事二儿子也被刑拘了,后二儿媳妇也走了,留下一个未满周岁的儿子。李西岐老两口在家艰难地带着俩孩子。
回家后,李文宝一直默不作声,坐在椅子上。说起自个儿被关押一事,他无奈地摇摇头说:“被打的人,我当时真不认识。可说了派出所的人都不信。”李文宝说,他就这么从2009年9月被关押到现在。
【案件】“情敌”无故被砍
“当时,派出所抓我的原因就是因为媳妇跟着跑的那人被砍了,人家说是我干的。”李文宝回忆说。
2006年年初,李文宝经人介绍,认识了洛阳新安县五头镇尚庄村人符会霞。当年10月,两人结婚。刚结婚不到1年,妻子离家出走。“走了一年后,我才听熟人说她带着女儿跟邻村的一个叫陈楠楠的生活在一起。”李文宝说,当时妻子说要离婚,他也同意了,可法院一直没有判下来。
2009年9月3日晚上,陈楠楠在家门口上厕所时被人砍伤。出警的是新安县五头派出所。
2009年9月15日中午,李文宝正在家吃饭,突然被洛阳市新安县五头派出所民警王海涛等十几人带走。随后,李文宝的弟弟李文聚也被警方带走。
据新安县五头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介绍:当时受害人陈楠楠报案说,他被持刀的3人拦截在厕所,当时天黑,他隐约看到其中两人是李文宝和其弟弟李文聚。陈楠楠认定自个儿平时没有仇人,只与李文宝在感情上有过节儿。“怎么仅凭他的话就抓人呢,而且事情都过去10多天了才抓人,当时的证据是什么?”李文宝说,直到现在,警方抓人的证据就是陈楠楠的报案。
【关押】关押一年多后被释放
“我根本不认识受害人。”李文宝说,被关押后,他无数次告诉警方,他根本不认识受害人陈楠楠。事发当天,他在孟津县麻屯驾校练习开车,下午6点就回家了。当天没有和其弟联系过,咋会俩人拿刀去砍人呢。
2009年9月15日晚7时,李文宝在新安县五头派出所被审问约1小时后,于当晚10时被送到新安县拘留所。
2009年9月16日,李文宝以涉嫌故意伤害被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09年10月23日经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同年10月24日被新安县公安局羁押于偃师市看守所。
2010年10月27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新安县人民法院认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理由正当,准许。
2010年11月6日下午,李文宝被释放时,已经被关押了一年多。随后,李文宝的弟弟李文聚也被洛阳市看守所释放。
【疑点】取保候审“被索要3万”
“俩儿子都被关起来了,家里除了俩老人,还有俩孩子,没办法。”据李文宝的父亲李西岐讲,其间他曾到新安县五头派出所、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检察院多次询问这事,但均没有结果。
李西岐说,新安县五头派出所于2010年1月8日向李西岐家索要3万元,说是为李文宝、李文聚办理取保候审,并说1月底就可以放人。李西岐当时就借了3万元交至派出所,可直到3月份,儿子李文宝仍被关着。
后来李西岐老人又找到派出所,派出所办事人员说,有什么事情跟派出所张建成联系。
在交钱后迟迟不见放人的情况下,李西岐就去派出所准备要回3万元,派出所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退还,后来答应退回8500元,说21500元已经上交给检察院了。再后来,在李西岐老人的一再要求下,新安县五头派出所才把钱给退回。
【法眼】
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为什么被关押一年多后,又被无罪释放?在当事人被关押期间,派出所为何要收取3万元钱的取保候审费?
11月8日,记者根据李西岐老人提供的当时办案笔录上签的办案民警的名字,拨通了新安县五头派出所此案件的办案民警王海涛的电话。电话中,王海涛称不是他办的案子,让有什么事情找宣传科,随后就挂了电话。
记者联系到新安县五头派出所所长张正文,他表示这个案子派出所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的。当事人已经被检察机关批捕了,派出所根本没有取保候审权限,他不清楚这3万元的事情。至于检察机关抓人后为什么又因证据变化释放人,他称这是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他们派出所无权干涉。
采访期间,记者电话联系了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也拒绝接受采访。
河南津翔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万山说,被害人陈楠楠的指认陈述中存在重大疑点,指控被告人李文宝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关键证据。李文宝、李文聚的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机关作出撤诉决定,李文宝、李文聚实际被关押已经长达300天以上,他们的人身权利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国家赔偿程序来要求国家机关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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